项目编号:SXGH-2024-027
项目名称:64排CT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凤翔区医院64排CT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合同包最高限价: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CT机设备维保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本合同包
合同履行期限: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凤翔区医院64排CT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7)《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凤翔区医院64排CT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若提供财务报告须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等,报告须真实有效并符合《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文件的要求,报告须赋二维码;成立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纳税证明或完税凭证,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注册管理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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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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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采购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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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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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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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广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