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4-12-02
项目业主
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需保安2人,厨师1人,帮厨3人,保洁3人,水暖电工1人,换热站2人,共12名劳务派遣人员(包含:保险、管理费、税金及劳务派遣公司所需的一切费用)
服务周期:1年至多年。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北红旗路32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特定的资格要求: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加盖公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清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8.如采购单位原岗位人员离职,申请人应于次日派遣新的岗位人员并在本单位现场签署劳动用工合同;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政府采购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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