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

地区:天津
类型
设计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2-02
项目业主
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
(设计)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2024.12.02信息来源:天津市浏览次数: 报建编号:招标备案号:12202024112002设计招标公告津建交保税设计[2024]12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已由 天津港保税区发展和改革局 津保发改批〔2021〕1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为 227342 万元,资金来源为 保税区财政资金与专项债融资:227342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7.75平方公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17.75平方公里,项目主要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雨水泵站(含调蓄池)工程、河道及景观绿化工程、环河生态补水泵点、道路交通设施工程、城市绿廊一期调整工程及公交首末站等工程。,总投资额227342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产城融合示范区(空港二期), 东至东金路,南至京津塘高速,西至宁静高速,北至津汉公路,区域面积17.75平方公里。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国际生活区道路附属设施完善工程,招标范围:交通设施: 绿化工程: 城市道路工程: 不含快速路 长度18.26米 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国际生活区道路附属设施完善工程,位于天津空港经济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包含经一路、经二路(纬三道至纬五道)、经四路(纬三道至纬五道)、经五路(纬一道至纬五道)、纬三道(经一路至经五路)、纬四道(经一路至经五路)等六条道路慢行系统改造、纬五道(经一路至经五路)景观完善工程及纬二道市政交通设施完善工程(含东八道路段慢行系统改造),项目总投资33739万元。总投资额925.5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5年01月10日 至 2025年04月1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并且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并且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其投标无效。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评审评标阶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按废标处理。最终以投标截止时间后开标当日查询打印的信用中国信息为准,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http://www.tjconstruct.cn)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2月02日 至 2024年12月06日。
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6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2月02日2024年12月0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4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携带对(本次项目的系统关注截图,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任一月社保证明)加盖公章至代理公司或发邮箱xinhuazixun@163.com,邮箱备注联系人电话 获取文件。
6.2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招 标 人: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江(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临港商务大厦B座5层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靳松电话:022-66878016
传 真:022-66619765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谢复旺(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毛条厂路2号瀛科大厦1#545454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左晓靖电话:13012285697
传 真:
日期:2024年12月02日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招标监督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靳松
电话:022-66878016传真:022-6661976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临港商务大厦B座5层
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招标监督站          受理负责人:陈帅
电话:84906752传真:84906751电子邮箱:chenshuai@adm.tjftz.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科技大厦一层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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