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津滨高(挂)2024-2号地块

地区:天津
类型
设计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2-02
(设计)津滨高(挂)2024-2号地块2024.12.02信息来源:天津市浏览次数: 报建编号:招标备案号:12212024122001设计招标公告津建交园区设计[2024]12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津滨高(挂)2024-2号地块已由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津高新审投备[2024]30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天津兴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 117886 万元,资金来源为 自筹及其他资金:117886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50980.46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兴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津滨高(挂)2024-2号地块,建设规模为150980.46平方米,新建含章岚樾项目,占地面积53643.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37230.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7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0980.46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住宅、配套公建、商业等内容,总投资额117886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慈路与珍祥道交口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津滨高(挂)2024-2号地块设计,招标范围:建筑面积136954.9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4454.96平方米(含架空层),地上最高层数11层,地下建筑面积12500平方米,地下层数1层(不含架空层),最大单体面积35800平方米(含架空层),最大基坑深度约5米,最大高度约33米,最大单跨跨度约10米,结构类型为住宅单体为剪力墙,架空层及地下车库为框架。中标单位完成本项目设计及相关配合服务工作。总投资额375.8234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12月27日 至 2024年12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并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2)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并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http://www.tjconstruct.cn)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2月02日 至 2024年12月06日。
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6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2月02日2024年12月0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08室,同时携带项目关注截图 获取文件。
6.2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招 标 人:天津兴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何广阔(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瀚澜苑25号楼2门101
邮政编码:300459联系人:任敬电话:15122324701
传 真:022-88119619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赵民佶(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
邮政编码:300204联系人:耿笑、武宇哲电话:022-28223891
传 真:022-28223891
日期:2024年12月02日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兴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任敬
电话:15122324701传真:022-88119619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瀚澜苑25号楼2门101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朱源
电话:83717825、83715792、84800031传真:电子邮箱:yqzbz01@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滨海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1号楼建设和交通局(滨海高新区科技园日新道188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对我有用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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