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B3212821886000037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靖江市乡镇供水管网工程已经由靖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靖江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靖江市乡镇供水管网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靖发改审[2023]5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靖江市华力管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靖江暨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靖江市乡镇供水管网工程-新桥镇、西来镇等8处供水管网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地点:靖江市2.2工程规模:特大型2.3工期要求:120日历天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B3212821886000037003001 | 靖江市乡镇供水管网工程-新桥镇、西来镇等8处供水管网工程 | 靖江市乡镇供水管网工程-新桥镇、西来镇等8处供水管网工程 | 357.02 |
| 2.5付款方式:(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准备进场,支付合同总价(不含预留金、暂列金额)的10%(预付款中包含全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发包人支付预付款前,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与预付款等额),预付款的扣回:在前2次工程进度款中均匀扣除,如遇当期进度款金额(扣除当期应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后)不足以扣回对应预付款的,可延至下一期扣回预付款,扣完时退还预付款担保。(2)进度款:工程进度款自开工之日起每月支付一次。以中标报价清单为依据,经监理人、跟踪审计和发包人代表审核后,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对应造价的[80%]进行支付(含农民工工资);承包人提交经第三方审计单位确认的完整合规的结算资料,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工程款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0%];经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审核价的[97%],其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质保期满后付清(不计息)。(3)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必须开具同等数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后支付相应款项,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在发包人支付至工程结算审定价的[97%]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工程结算款的全额工程款发票。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 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 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 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 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其他:/ (6)?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4 年 9 月-2024 年 11 月,其 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 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 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 65 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是 ?否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 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注:3.3(3)、3.3(4)、3.3(5)、3.5、3.6 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 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 4.招标文件获取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03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10日00时00分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 5.投标截止时间 |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09时00分 | 6.评标方法 | 6.1是否评定分离:否;6.2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具体方法如下: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 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 人期望值(最高限价);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 量 | 1、投标人低于 20 家时,符合评标入围条件后全部 入围 2、投标人超过 20(含 20)家时,采用评标入围 评标入围方法: ?直接确定: □方法一; ?方法二; □方法三; □开标时从以下勾选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 □方法二; □方法三; 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下表 2.1.3。其中: 方法二中 R 取值为: 15 ; 方法三中R 取值为: ,平均值以上 家、平 均值以下 家; | 2.1.3 | 方法二 |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 数量×G1(G1 值为 15%、20%、25%、30%)最低报价 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 人数量×G2(G2 值为 15%、20%、25%、30%、35%) 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 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 R 家(R 一般不少于 15 家,本次招标 R 取值为:15)投标人 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R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 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R 家时,按实际数 量计取。 | 初步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2.1 | 形 式 评 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 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3.6.2 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的要求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2.2 | 资 格 评 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 开户许可证或基本 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 具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 证明材料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项规定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2 项规定(如有)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 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3 项规定的任 何一种情形 | 2.2.3 | 响应性 评 审 标 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 ”第 1.3.2 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第 1.3.3 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4.1 项规定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2.4 项规定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1.符合 “工程量清单 ”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 2.符合 “工程量清单 ”给出的暂列金额、专业工程 暂估价; 3.符合“招标控制价 ”给出的材料暂估价单价和数 量、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单价和数量(每项材料数 量允许误差±3%以内); 4.符合“工程量清单 ”给出的不可竞争费费率及计 算基础。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规定 | | | 分包计划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10 项规定(如有) | |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投标报价:94分 ?信用评价分:3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3 分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 法 |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方法二 2、评标基准价计算具体细则,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 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 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 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 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 投标平均价A,最高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2=100%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且未被评标委员 会认定低于成本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是经澄清、 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4、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 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 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 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 情形而改变。 |
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基于招标文件 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 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 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 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 | | |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 标基准价 | 2.3.4 (1) | 投标报 价评分 标准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94 分,投标报价相对 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0.6 分,每高 1%扣 0.9 分; 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2.3.4 (2) | 其他因 素评分 标准 | 信用评价分数 | 信用评价分数=2024年泰州市首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3%。 | 投标报价合理性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高于(不含等于,下 同)招标控制价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的;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高于招标控制价中措施项 目费用总金额的,上述情况每出现一处扣 0.5 分, 扣完为止。 | 附件 | 1 | 否决投标条件 | 详见本章附件 A:否决投标条件 | 2 | 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 详见本章附件 B: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 3 | 评标入围方法 | 详见本章附件 C:评标入围方法 | 4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详见本章附件 D: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靖江市华力管网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靖江暨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靖江市双鱼路19号 | 地址: | 靖江市人民南路28号507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 联系人: | 周海平 | 联系人: | 周工 | 电话: | | 电话: | 15651766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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