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县2025年永和乡侵蚀沟治理项目勘测设计

地区:黑龙江 哈尔滨市
类型
勘察,设计
分类
水利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2-03
项目业主
宾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
宾县2025年永和乡侵蚀沟治理项目勘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0107G2412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宾县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关于宾县2025年新甸镇侵蚀沟治理项目勘测设计费用审核的情况说明》(宾财评字【2024】36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宾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宾县2025年永和乡侵蚀沟治理项目勘测设计
2.2建设地点:宾县永和乡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治理侵蚀沟104条
2.4资金来源: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配套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提交满足审查要求的立项技术成果;其他勘察设计成果满足业主项目进度要求;其他单项设计报告按照项目总体进度满足相应审批程序及时间要求提交成果。
2.6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概算、设计图)、施工图、预算书、协助建设单位迎接相关检查及各阶段验收、项目上图入库等工作。
2.7招标控制价:1307000.00元。
2.8质量要求: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勘察、设计资质:
具备以下设计资质:
(1)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或水土保持)专业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以下勘察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对应的行业乙级以上资质;综合甲级资质)。
(2)测绘资质证书乙级或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3个月(2024年9月-11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3.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
3.5.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如果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2潜在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黑龙江”(https://credit.hlj.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6日9时30分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异议和投诉
异议: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宾县水务局
联  系  人:王淼
联 系 电话:13224509876
招标人:宾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宾县宾州镇西大街413号
联  系  人:杨立波
联 系 电话:13634880911
招标代理: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木路恒大御景湾二期F2栋01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5244693640
电子邮箱:13069868300@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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