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彭水县绍庆街道、汉葭街道以及靛水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二标段:上塘口至三桥岔路口改建工程道路全长10611.68m、宽 12.38~24m,包括县人民医院配套设施改建工程长 718.172m、宽 24m;江上村至天外天连接道改建工程长 579.578m、宽 21.5m;路面提升改造工程长 9313.927m、平均宽 12.38m。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破损路面修复、人行道修复、桥梁维护工程、台阶修复、雨污管网改造工程、修复和增设排水沟、照明工程、交通工程以及绿化工程。改造体育中心面积为16005.80 m2,改造客运中心面积为15538.91m2;包含室内室外墙壁粉刷、装修改造、门窗重新油漆、防护栏杆维修更换、停车位修缮维护、快充充电桩建设等内容。
2.3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37632.48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27937.4万元。其中二标段:5853.55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批复,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内容,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实施范围及工作内容为准。
(1)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以及所有的二次深化设计,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配合变更等设计工作;施工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组织及服务、后期服务以及业主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业主要求提交;负责办理相关的各项审批手续等),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
(2)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完成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
(3)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协助、配合招标人办理本项目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以上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73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个月。其中:
☑ 设计周期: 90 日历天;
☑ 施工工期: 640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
2.7 其他:各投标人可以两个标段的任意标段进行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