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HCG2024-1123
项目名称:大连市公安局沿海安全保卫局取证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98000元;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最高限价(控制价):495333.33元,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无效;
采购需求:取证设备一套。(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注:本项目供应商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报价,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供应商报价时,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及谈判保证金。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供货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截至谈判当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xyln.ln.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3日至2024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方式:供应商申请购买采购文件:
1.本项目报名方式采用邮箱报名形式,供应商需将公告附件中的报名表下载填写后和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机构证明文件(非企业法人提供)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报名有效)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报名资料加盖公章一并形成“一个PDF格式”的彩色扫描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邮箱(dljinhua@126.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报名材料)+邮件内容:供应商单位名称、授权代表姓名、电话”。谈判会议现场递交报名材料原件。
2.报名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时间(年、月、日、时、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手机)、电子邮箱,以上信息填写不全或字体不工整导致无法辨认,供应商后果自负。
售价:300元/套(文件费电汇收款账号:“户名: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帐号:21250162006300002207”,注明**项目文件费)各供应商报名材料经电话与代理机构沟通确认后,于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文件费缴纳到账后(缴纳方式:微信支付、电汇、现金;逾期未交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代理机构将电子版询价采购文件回复至各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发送报名材料的邮箱,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大连市公安局沿海安全保卫局取证设备采购项目-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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