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金凤区残疾人联合会托养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期)项目

地区:宁夏 银川市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4-12-03
项目业主
银川市金凤区残疾人联合会
招标代理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YC)006010

项目编号: NXZYZB-2024(采)-26号

项目名称: 银川市金凤区残疾人联合会托养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期)

预算金额(元): 824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824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标的名称品目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备注
银川市金凤区残疾人联合会托养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期)银川市金凤区残疾人联合会托养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期)其他社会服务1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预算金额824000.00 元/年,三年共计2472000.00元。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824000.00
数量合计:1预算合计:824000.00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延续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1失信被执行人;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信用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12-03 14:46:05 至 2024-12-10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2-24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 ”通过CA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获取招标文件,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CA办理。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1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3进入“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供应商根据系统提示进行解密,如多标段不见面开标,则按标段顺序依次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 0951-6891120、4009980000 获得帮助。 6、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注: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更正(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721号金凤区政府
       联系方式: 0951-5013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新昌西路130号
       联系方式: 15109679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李鹏
       电话: 0951-5013596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艾萍 白振海
       电话: 15109679996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4-12-03

来源链接
***
本标讯关联信息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