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邮市设有架空层住宅安全整治工程采购公告

地区:江苏 扬州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2-03
首页< >交易信息< >政府采购< >采购公告首页< >交易信息< >政府采购< >003004002高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高邮市设有架空层住宅安全整治工程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4-12-03 18:02:01 来源:江苏省政采分散采购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原文链接  

项目概况

高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高邮市设有架空层住宅安全整治工程JSZC-321084-YZHZ-T2024-002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11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84-YZHZ-T2024-0024 

项目名称:高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高邮市设有架空层住宅安全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8.515216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48.515216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针对高邮市内设有架空层、内天并多个住宅小区进行防火分区改造及消防安全改造等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2024年9月-2024年11月)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供应商近三个月内(2024年9月-2024年11月)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公开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9.谈判响应函;

10.法人授权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业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谈判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建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的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谈判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方式:网上注册登记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2-11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开启

时间:2024-12-11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高邮市文游路222号扬州华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并于2024年 12  10 17:00前发送至37572413@qq.com邮箱或送至代理公司(邮件名必须正确备注好项目名称)。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2.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如确定参加谈判,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13140731。

4.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5.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6.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7.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8.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9.推进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工作。对政府采购工程采购文件应把“建设工程要求和材料性能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的相关要求”作为实质性要求并以醒目方式进行标识,且在投标无效条件或否决投标条件中作相应载明;拟定施工合同中,须明确工程承包单位对涉及真实使用《需求标准》中的绿色建材的,应当全部采购和使用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建材,提供绿色建材供应商符合《需求标准》相关指标要求的绿色建材检测报告或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相关指标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

10.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11.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政府采购履约保函(保险)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第三方机构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或保险。供应商可通过www.jsdzbh.com直接访问,也可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首次使用需注册)。供应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登录“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选择第三方机构并提交保函(保险)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支付相关费用即可。

12.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高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单位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生路25号

联系人:李兴海

联系电话:135052788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扬州华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高邮市文游路222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8115107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话:18115107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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