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餐服务采购项目

地区:山东 泰安市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4-12-03
项目业主
新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招标代理
新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单位无需通过系统报名进行投标活动,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即可参与投标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25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82000202402000101

进场交易编号:XT-ZC-20241203-01-01

项目名称:新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283万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二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依法限制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4日08时30分至2024年12月10日17时0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单位无需通过系统报名进行投标活动,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即可参与投标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所有参与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的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须一致。供应商名称发生变更后投标的,应同时修改上述2个网站并保持信息一致。

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需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2月25日0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6.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6.3本采购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

6.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彦萍   联系方式:0538-7102767 ;行政监督部门:新泰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38-7232332。

6.5发布公告的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新泰市东周路698号

联系方式:0538-72525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泰安新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泰市府前大街1177号青云商务大厦七楼

联系方式:0538-71027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彦萍

话:0538-7102767

 

附件: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一册:招标文件一册205188085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二册:招标文件二册205188086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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