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商务局2025年冬春蔬菜储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 泰安市商务局2025年冬春蔬菜储备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系统领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0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SDGP370900000202402000252 进场交易编号:SJ-ZC-20241119-01 项目名称:泰安市商务局2025年冬春蔬菜储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万元 最高限价:100万元 采购需求:泰安市商务局2025年冬春蔬菜储备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储存任务,并向甲方报送储备蔬菜入储计划执行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蔬菜行业企业,具备与本次采购相应的经营范围; 3.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能够承担冬春蔬菜储备任务的储存恒温库,自有恒温库总储存能力在4000吨以上(总仓加分仓); 5.具有相应的专业储存技术力量、经营能力和稳定的销售网络渠道;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法规,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2024年12月4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2.地点: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系统内领取采购文件;同时参与采购活动的各供应商务必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注册,并且信息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单位信息保持一致。 请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须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窗口综合服务联系电话:0538-6288136。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 ,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 CA 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3.逾期系统不再接收任何响应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远程异地评标方式。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 常见问题下载查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5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3.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3.1 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3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方式:0538-6221070 3.4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538-8287768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安市商务局 地址:泰安市望岳东路3号市政大楼 联系人:刘梦楚 联系方式:0538-69917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德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徐经理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温泉路88号御都商务中心二楼西区 mail:sddmxmglzx@163.com 电话:0538-82877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