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苏州吴中滨湖新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苏州湾低空智能飞行器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

地区:江苏 苏州市
类型
监理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5-03-24
[0]苏州吴中滨湖新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苏州湾低空智能飞行器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N3205010304000829 项目名称 苏州吴中滨湖新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苏州湾低空智能飞行器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
标段编号 N3205010304000829003001 标段名称 苏州吴中滨湖新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苏州湾低空智能飞行器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监理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3月24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3月28日
工程类型 工程监理
公告信息

苏州吴中滨湖新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苏州湾低空智能飞行器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项目名称)苏州吴中滨湖新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苏州湾低空智能飞行器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监理标段监理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吴中滨湖新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苏州湾低空智能飞行器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吴中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中行审备[2024]2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吴中滨湖新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吴中滨湖新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州吴中滨湖新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苏州湾低空智能飞行器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监理(标段)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和内容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横泾街道天鹅荡路北侧、苏旺路西侧

2.2建设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受监工程建安费等)总建筑面积约117703.54平方米,建筑最高层数约11层,最大跨度约13米,受监造价约33441.60万元。

2.3招标范围:苏州吴中滨湖新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苏州湾低空智能飞行器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监理

2.4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监理内容

监理费合同估

算价(万元)

监理服务期

(日历天)

N3205010304000829003001

苏州吴中滨湖新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苏州湾低空智能飞行器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监理

苏州吴中滨湖新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苏州湾低空智能飞行器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监理

604.971

550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申请人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4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5本次招标对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无要求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详见附件。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情见附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03-21 00:002025-03-28 23:59;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4-03 13:30

6.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明确事项

7.1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7.2其他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详见评分细则(资审时无需提供,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详见评分细则(资审时无需提供,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6、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8、其他要求(1)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2)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有效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3)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超过3家(含3家)的全部入围,不满3家,重发公告。(4)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项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3个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明细证明扫描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8086/(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监管部门

苏州市吴中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吴中滨湖新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苏州市吴中区 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潇湘路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5

编:215000 编:215000

联 系 人:陆嵩 联 系 人:毛以川、郑薇、王钰华

话:0512-66593800 话:0512-68079778

真:/ 真:0512-6807972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9146556@qq.com

址:/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号:/ 号:/

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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