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EPC
分类
其他工程
发布时间
2023-01-11
项目业主
公告内容: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DCM施工项目
1、招标条件
根据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填海造地工程(一标)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DCM施工项目(以下简称:中海壳牌惠州三期DCM项目)的施工需要,我司拟采购锚艇租赁服务。目前,该项目即将开始施工,船舶租赁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采用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招标。
2、竞价内容及要求:
2.1、提供满足施工和进度要求的操作人员、辅助人员、锚艇及其他应配备的配件等,所有特殊工种的人员资料及船舶有效的证件须报备招标单位,船舶一经批准进场施工后,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调换和退场;
2.2、投标单位负责船舶的调遣工作,并负责船舶的使用费、调遣费、修理维护费、调试费、利润、税金、向有关部门交纳的费用、保险费及发生日常维护所需机油、润滑油等油料;
2.3、投标单位船舶必须全天候(24小时)服从招标单位指挥和工作安排。投标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性质。如有改变需征得招标单位同意;
2.4、投标单位负责为船舶操作人员及辅助人员购买工伤保险、人身意外险及船舶保险,进场施工后及时提交保险凭证至招标单位;
2.5、投标单位负责自有人员的生活、交通及证件办理等工作及相关费用;
2.6、投标单位负责自有船舶的港务费并协调处理与港务、海事等部门的关系,承担相关费用。
2.7、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形象、环境保护措施、安全施工措施及人员职业健康保障措施;
2.8、严格遵守有关环保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期水环境、大气环境、声音环境等进行保护。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防止施工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各种污染;
2.9、船舶证书资料真实有效;
2.10、满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要求,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11、编制船舶使用台班记录,随时配合招标单位各项检查、验收,并根据检查结果进行修理整改等,直至达到规定要求。
2.12、本工程除明确由招标单位负责的工作外,均由投标单位负责,不论上述条款明确与否。
2.13、所需锚艇租赁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性能要求 | 数量(艘) | 租赁月数(月) |
1 | 锚艇 | 主机功率2000-2400马力,抛/起8t锚的能力,船艏起锚力卷扬机接力≥50t,船艏配备吊机或A型架,起重能力≥10t,吊高大于6m,作业吃水宜小于2.5m,船容船貌较好。 | 1 | 暂定12个月 |
8.联系方式 招标方:中交四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成本管理部:胡强强 18229988294 四航二公司采购部:黄汉华 13512741551
附件列表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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