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
4、采购方式:
5、预算金额:
6、最高限价:
7、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满足上述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具备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性福利性单位的,应具备财政部、民政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且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2、地点:
3、方式:
4、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3、地点:
五、开启
2、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2.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一10%提高至20%(工程项目为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一3%提高至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对应的5%和2%的规定执行。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
3.“政采贷”线上申请渠道:登陆掇刀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218.200.85.85:9999/duodao)申请。
4.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db.hbncp.com.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