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色尼区扶贫产业开展资产清产核资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资金来源:专户盘活资金
最高限价:960951.00元
服务地点:按采购人要求(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期:按采购人要求(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包
采购内容及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五、开启
地点: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和政策;
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4.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5.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不限制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政策。
本邀请函同时在《西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刊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联系方式:181009866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先生
电话:18989965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