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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6日 18:1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1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银河新坐标A座906室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27日 14:30 | ||
开标地点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银河新坐标A座906室 | ||
预算金额 | ¥184.8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闫小健、祝毅晗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302902052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西安市文景路中段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蒋科长 029-82689784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海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银河新坐标A座9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闫小健、祝毅晗 17302902052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银河新坐标A座9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ZB-2024-029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84.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4.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单位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品目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年) |
1 |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食堂食材 | 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 184.80 |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2)信用记录: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6日 至 2024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银河新坐标A座906室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标书所需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银河新坐标A座90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2、
(1)投标人应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地址:西安市文景路中段9号
联系方式:蒋科长 029-826897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海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银河新坐标A座906室
联系方式:闫小健、祝毅晗 173029020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小健、祝毅晗
电 话: 1730290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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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库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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