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单位)
一、项目编号:GLZC2025-C2-230003-ZCJS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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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价:1408626.61(元) | 桂林明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灵川县定江镇八里六路67号“青青家园”小区10幢1单元2层1号房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2024年灵川县县乡道路安防工程 | 2024年灵川县县乡道路安防工程 |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50个日历日 | 蒋远松 | 桂1452006200802020 |
竞标人名称 评审得分 排名
桂林明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89.0排名1
桂林耀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68.95 排名2
广西建龙建筑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67.98 排名3
广西盛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60.99 排名4
2、未通过资格符合审查的投标人情况:无。
3、信息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zfcg.czj.guilin.gov.cn)。
4、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信息:
7、《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除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外,必须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灵川县交通运输局(单位名称)的2024
年灵川县县乡道路安防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着: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
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4 年灵川县县乡道路安防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行业(采购文件
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桂林明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35 人,营业收入为4226.984789 万元,资产总额为558.01963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
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公章(CA 签章)]:桂林明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2025 年1 月14 日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
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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