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单位)
2. 办公室为简装修房,要求符合国家标准。每间按每个公位数4个点设有相应的信息点,总宽带≥100M,整栋办公楼有1—2个大中型会议室(面积200—300m);每层有1—2个小型会议室(面积50—100m);每层有14—16间办公用房,总用房约350间办公用房;每层均要求有男、女公共卫生间(面积10—20m)。
3. 一楼为公共办证大厅,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4.水、电、照明、空调、电梯齐备,供电负荷达到3200KWV,双回路供电。
5.租赁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根据市编〔2019〕103号文件精神,中共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为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关,于2023年3月份完成整体转隶,转隶前一直于七里店路70号创意大厦办公,为满足办公需求,入驻单位在原基础上做了相应的改造和完善,投入了一定的资金。为减少财政开支、保证入驻单位正常办公,考虑办公场地使用的延续性,需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2024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