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司法警察大队监控屏幕设备采购项目结算审核单位的公告
为做好昌江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监控屏幕设备采购项目结算审核工作,我院拟遴选1家结算审核单位对该项目进行结算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司法警察大队监控屏幕设备采购项目。
工程建设内容:
本项目购买了12.29㎡LED显示屏以及其他设备,该项目总投资为411000元。
二、服务内容
对我院司法警察大队监控屏幕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结算审核编制工作,并出具审核结算书。
三、结算审核单位资质及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等相关内容(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须在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完成《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生成的“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加盖公章;
4、报价函(加盖公章)。
四、遴选办法
黎族自治县政府网发布公示。
五、报名事宜
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3月6日-3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将予以拒收。
县人民法院办公大楼文先生0898-26692680 特此公告。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