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总医院医养楼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三次)

地区:安徽 滁州市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5-02-19
项目业主
定远县总医院
招标代理
第一名
(中标成交单位)
投标报价(万元)
188.7

定远县总医院医养楼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三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219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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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总医院医养楼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定远县总医院医养楼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三次)

项目编号

czdygc202501-005

招标

名称

定远县总医院

地址

定远县定城镇幸福路

联系人及电话

陈主任  18955085118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省中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定远县定城镇华邦汇富大厦

联系人及电话

   13805504017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5年2月18日8时30分

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华夏中然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价

1887000.00元

项目负责人

 

王艳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1342017201903544

工期(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验收工作。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1.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2.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招标文件无要求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4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按滁公管综〔2023〕19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执行

代理服务相

关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费9190.00;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安徽省中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定远县定城镇华邦汇富,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3805504017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地址:定远县永康路与泉坞山路交叉口东侧300米,联系人:忽永亮,联系电话:0550-4288633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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