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3-02-20
第一名
(中标成交单位)
(中标成交单位)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万元)
29.5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百子图实业有限公司 | 成都市青羊区西大街84号1-1幢5层505号 |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百子图实业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服务 | 其他服务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范围 | (1)基础数据收集与整理。实施前遥感影像、项目立项、竣工等基础资料、最新变更调查数据、“三调”统一时点更新数据库、实施前高分辨率影像。提取耕地图斑,依托最新高分辨率影像检查耕地图斑是否有效(实地与数据库一致),剔除无效范围(实地已流转成其他地类),作为新增耕地来源区域。 (2)新增耕地认定。新增耕地面积指竣工后项目区内耕地净面积与开工前项目区内耕地净面积之差。开工前项目区内耕地净面积以最新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结合实地测量数据认定;竣工后项目区内耕地净面积依据《四川省新增耕地核定与项目备案技术指引》结合实地测量数据认定。项目建设前后田坎面积分别依据开工前半年内和竣工后半年内优于0.2 米高分辨率正射影像和实地测量数据认定,开工前田坎面积不得大于根据田坎系数计算的田坎面积。 (3)质量等别评定和产能核算。按照《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 28407-2012)等相关技术要求进行评定和产能核算。平均质量等别采用面积加权平均。项目开工前的耕地平均质量等别采用最新年度的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计算。新增产能为新增耕地增加的产能与提质改造耕地增加的产能之和。 (4)新增耕地核定组卷。根据《四川省新增耕地核定与项目备案技术指引》新增耕地核定申请资料清单要求。完成申请资料组卷。 (5)举证入库。根据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测监管系统要求,填报项目基本信息,上传项目基础资料与数据成果,根据质检结果进行数据逻辑修改、拓扑修改、信息修改等整改工作,同时用专用在线举证软件对上传新增耕地图斑进行全覆盖实地拍照举证,上传举证照片至监管系统。 (6)复查备案。复查上传资料、数据准确无误,所有地块全部举证并上传成功后,提交备案。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10日 | (1)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服务要求、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采购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服务要求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验收时如发现所提供的服务成果或服务内容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如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 (2)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 | 295,000.00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预算金额的1.5%。
代理服务费金额: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四川凯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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