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航空产业园创新创业科技孵化园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自贡航空产业园创新创业科技孵化园建设项目已由 自贡市贡井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贡发改发【2016】2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自贡市凤鸣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自贡市凤鸣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自贡市贡井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贡发改发【2016】22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71016010号)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 自贡航空产业园B2-13地块(临灯塔路一侧)。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内全部勘测、方案编制、初步设计、投资估算、建筑施工图设计、装修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
2.3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约60亩,总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其中新建孵化大楼约30000平方米,厂房1500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绿化、道路等室外附属工程。
2.4勘察设计周期: 50 日历天。
2.5质量目标:符合国家有关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需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近三年至少已完成1 个及以上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20000平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标段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各方(不超过两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牵头人为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11月 4 日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7年11 月8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 月29 日09 时30 分,地点为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4楼(丹桂大街南段811号,正门入口在停车场中间小门,联系电话0813-8126302)。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自贡市凤鸣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自贡市贡井区贡兴路87号
联系人:何女士
电 话:0813-3907777
传 真: 0813-3907777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凯旋广场3栋1602
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 028-85136215
传 真: 028-85136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