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超高压分公司2023年新增第三次非物资采购及否决原因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3-02-27
项目业主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超高压分公司
招标代理


上海超高压分公司2023年新增第三次非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及否决原因公示

(采购编号:09CJ15

各相关应答人:

上海超高压分公司2023年新增第三次非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及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审定,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期截止至20233211:00(北京时间)。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分标编号

分标名称

包号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排序

价格(万元)/折扣率

质量(售后服务承诺)

交货期

资格能力

评标情况

09CJ15-9003001-0004

综合服务-运输服务

1

上海久隆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1

393.900000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名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领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      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      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      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     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18301721031

招标人: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超高压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资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227

 

上海超高压分公司2023年新增第三次非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

否决原因公示

各相关应答人

上海超高压分公司2023年新增第三次非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工作已完成,现将采购活动有关主要否决原因公示如下。

109CJ15-9003001-0004分标包1未进入详评原因

序号

未进入详评原因

未进入详评的

投标人数量

未实质响应

招标文件数量

1

实质不符

1

1

特此公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资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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