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15兰溪至龙泉公路遂昌新路湾至大桥段改建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段招标已于2023年05月23日公开开标,于2023年05月24日评标结束,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如对评标结果的真实性有异议,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的规定进行投诉。
行业主管部门: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丽水市大洋路262号
电 话:0578-2615125
邮 编:323000
招标人:遂昌县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平昌路258号
电 话:0578-8513230
邮 编:323300
遂昌县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6日
招标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S215兰溪至龙泉公路遂昌新路湾至大桥段改建工程
开评标时间:2023年05月23日~24日
中标候选人业绩
1、资格条件业绩 |
业绩证明 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评标 结果 |
浙江公路水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 苍南至泰顺高速公路设计咨询 | 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施工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批复日期:2022.10.14;工程规模:项目路线全长约99.124km,新建高速公路。承担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审查咨询(含概预算审查)工作。 | 合同协议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招标附件--业绩表 | 通过 |
浙江公路水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浙江省文成至泰顺(浙闽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 | 温州市文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交工日期:2020.11;工程规模:项目路线全长33.575km,新建高速公路。承担本项目所辖起讫桩号为K23+300~K56+905.5路线长度33.575km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互通、交安、绿化、互通连接线等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 合同协议书、监理项目评定书 | 招标附件--业绩表 | 通过 |
浙江公路水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 萧山至磐安公路(金浦桥至三江口大桥段)快速化改建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诸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交工日期:2022.9.26;工程规模:新建一级公路。承担本项目的代建管理、工程监理、招标代理、设计咨询及本项目全过程建设的统筹协调管理等工作。 | 合同协议书、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监理项目评定书 | 招标附件--业绩表 | 通过 |
郑炜 (项目负责人) | G315线托帕至吐尔尕特口岸公路建设项目项目管理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 担任该项目的项目代建指挥长;工程规模:一级公路;高级工程师G3300147250 | 中标通知书、职称证书 | 招标附件--业绩表 | 通过 |
王孔正 (技术负责人) | 杭绍台高速公路工程绍兴金华段 | 浙江绍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担任该项目初步设计咨询(含概算专项审查)、施工图设计咨询的项目负责人,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290亿元,高速公路;正高级工程师G3300188360 | 业主证明材料、职称证书 | 招标附件--业绩表 | 通过 |
程宇 (总监理工程师) | 湖州申苏浙皖至申嘉湖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与吴兴大道交叉段)设计变更 | 湖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公司 | 担任该项目的副总监兼道路、合同、路面、房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工程规模:一级公路;高级工程师G3300282414;交通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JGJ1028323 | 监理项目评定书、职称证书、执业职格证书 | 招标附件--业绩表 | 通过 |
2、评分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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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证明 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 材料内容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评标 结果 |
浙江公路水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 苏台高速公路南浔至桐乡段及桐乡至德清联络线(二期)设计咨询 | 桐乡市苏台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施工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批复日期:2021.6.22;工程规模:项目路线全长约44.01km,新建高速公路。承担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审查咨询(含概预算审查)工作。 | 合同协议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证明 | 招标附件--业绩表 | 通过 |
浙江公路水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 湖杭高速公路吴兴至德清段工程设计咨询 | 浙江湖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施工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批复日期:2020.11.18;工程规模:项目路线全长约44.926km,新建高速公路。承担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审查咨询(含概预算审查)工作。 | 合同协议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证明 | 招标附件--业绩表 | 通过 |
浙江公路水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龙丽温高速公路文成至瑞安段工程第2监理合同段施工监理 | 温州市瑞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交工日期:2019.12;工程规模:项目路线全长20.687km,新建高速公路。承担本项目所辖起讫桩号为K23+300~K56+905.5路线长度33.575km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互通、交安、绿化、互通连接线等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 合同协议书、监理项目评定书 | 招标附件--业绩表 | 通过 |
浙江公路水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第TJ4监理合同段施工监理 | 浙江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交工日期:2019.1;工程规模:项目路线全长12.107km,新建高速公路。承担本项目所辖起讫桩号为K23+300~K56+905.5路线长度33.575km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互通、交安、绿化、互通连接线等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 合同协议书、监理项目评定书 | 招标附件--业绩表 | 通过 |
浙江公路水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 镇海至萧山公路萧山南阳至钱塘新区义蓬段一期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 钱塘新区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 交工日期:2022.7.5;工程规模:新建一级公路。承担本项目的代建管理、工程监理、招标代理、设计咨询及本项目全过程建设的统筹协调管理等工作。 | 合同协议书、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监理项目评定书 | 招标附件--业绩表 | 通过 |
郑炜 (项目负责人) | 235国道云和段改建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云和顺通建设有限公司 | 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29.79亿元,一、二级公路。 | 合同协议书 | 招标附件--业绩表 | 通过 |
郑炜 (项目负责人) | S310线麦盖提至喀什高速公路项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 担任该项目的副指挥长(分管工程质量);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75.5亿元,新建高速公路。 | 代建项目评定书 | 招标附件--业绩表 | 通过 |
王孔正 (技术负责人) | 浙江省文成至泰顺(浙闽界)公路工程 | 温州市文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担任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咨询的项目负责人,工程规模:项目投资109.31亿元,高速公路。 | 业主证明材料 | 招标附件--业绩表 | 通过 |
王孔正 (技术负责人) | 萧山至磐安公路(金浦桥至三江口大桥段)快速化改建工程 | 诸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担任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代建指挥部技术负责人,工程规模:项目投资25.9959亿元,一级公路。 | 业主证明材料 | 招标附件--业绩表 | 通过 |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组织询问 核实情况 |
1 | 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提供的设计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未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或业绩证明材料中载明的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专业工程 | 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3)条规定 | 已组织询标,投标人超时未回复 |
2 | 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投标保证金未关联 | 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3(3)条规定 | 已组织询标 |
3 | 江苏纬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提供的监理业绩中,未按附录2提供业绩所需的证明材料 | 附录2及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3)条规定 | 已组织询标 |
4 | 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函中填写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不符 | 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3(1)a条款规定 | 已组织询标 |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S215兰溪至龙泉公路遂昌新路湾至大桥段改建工程
标段名称: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段
开评标时间:2023年05月23日~24日
招标人名称:遂昌县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
投标行为 | 具体行为表现 |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 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 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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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 无 | 因故不参加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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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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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无 | 因故不签字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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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 无 | 因故放弃投标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 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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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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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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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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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 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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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