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赵屯镇村级事业财政奖补道路项目

地区:安徽 宿州市
类型
施工
发布时间
2023-07-14
项目业主
砀山县赵屯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
第一名
(中标成交单位)
投标报价(万元)/下浮率/费率
128.6496
砀山县赵屯镇村级事业财政奖补道路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万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砀山县砀城镇治安西路北侧经贸宿舍2号楼2单元102室

成交金额:1286496.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砀山县赵屯镇村级事业财政奖补道路项目

施工范围:砀山县赵屯镇村级事业财政奖补道路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孙军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皖234192032311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杨亮(组长)、薛春风、杨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执行代理费1.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17日)。

八、其他7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中一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砀山县华府街129号,联系电话:1395684821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砀山县赵屯镇人民政府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砀山县赵屯镇人民政府

址:砀山县赵屯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崔镇长18155761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中一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址:砀山县华府街129号

联系方式:崔工  1395684821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成交供应商情况

4.成交结果公告


 
来源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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