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女山湖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四标段)全过程质量检测项目

地区:安徽 滁州市
类型
勘察
发布时间
2023-10-09
项目业主
滁州市女山湖引淮灌溉工程管理处
招标代理
第一名
(中标成交单位)
投标报价(万元)/下浮率/费率
19.642

发布时间:2023-10-09 11:0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安徽省女山湖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四标段)全过程质量检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安徽省女山湖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四标段)全过程质量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

czsjgc202309-015

招标

名称

滁州市女山湖引淮灌溉工程管理处

地址

滁州市龙蟠大道75号

联系人及电话

干工  0550-3026537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鼎卓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定远县定城镇戚继光大道北侧远瑞广场B2栋2050室商铺

联系人及电话

杭冉1807529712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100808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庆市磐石岩土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工程质量岩土工程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混凝土工程乙级、水利工程质量金属结构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机械电气乙级、水利工程质量量测乙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投标价(元)

壹拾玖万陆仟肆佰壹拾元整(196410.00元)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姓名

胡文强

证书名称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JCY2009345126H、(16)934520776

工期(日历天)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总体竣工验收合格止,中标人不得因检测服务期限的延长而申请增加任何费用。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名称:宿松县白洋河防洪治理工程(一期)全过程检测采购项目;业绩时间:20211229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工程质量岩土工程甲级、水利工程质量混凝土工程甲级、水利工程质量金属结构甲级、水利工程质量机械电气甲级、水利工程质量量测甲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投标价(元)

壹拾玖万伍仟元整(195000.00元)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姓名

严太勇

证书名称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JCY2009347006、(1193415915

工期(日历天)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总体竣工验收合格止,中标人不得因检测服务期限的延长而申请增加任何费用。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名称:贵池区木闸河一站全过程检测服务项目;业绩时间:2019年11月14日

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阜阳市江河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工程质量岩土工程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混凝土工程乙级、水利工程质量金属结构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机械电气乙级、水利工程质量量测乙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投标价(元)

壹拾玖万柒仟贰佰元整(197200.00元)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姓名

石梅

证书名称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JCY2009345079H、(15)934511622

工期(日历天)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总体竣工验收合格止,中标人不得因检测服务期限的延长而申请增加任何费用。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2023年1009日至2023年1012

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照《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滁公管〔2022〕5号,以及补充文件滁公管综〔2023〕1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标准,以最高限价计算。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费3000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安徽鼎卓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定远县定城镇戚继光大道北侧远瑞广场B2栋2050室商铺联系人:杭冉,联系电话:18075297121

异议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三楼监督科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550-3801656。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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