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名称: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10号
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青龙西路金山维也纳﹒名郡1幢1012室
项目名称
安徽省宁国市备用水源地迁建及水生态体系建设项目—2023年背街小巷整治工程EPC项目
项目编号
NGS-GC-GK-2023040
开标时间
2023年5月6日9时00分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
名称:广德万力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中合一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安徽省广德市邱村镇门口塘社区新兴街道1号、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石塘镇石塘社区银桥街26号B幢201室
设计费投标报价:299304.30元
施工费投标报价:24945389.61元
工期(交货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招标人验收。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质量等级合格。
综合得分:/
设计负责人:侯欣欣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道桥专业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2018)934002600
施工负责人:程小川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1342015201616688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企业设计业绩:/
企业施工业绩:/
企业设计奖项:/
企业施工奖项:/
设计负责人业绩:/
施工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奖项:/
施工负责人奖项:/
其他:/
名称:安徽中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西桥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经济开发区财富东路36号、贵州省贵安新区贵安综合保税区电商科创园B栋6楼610-54号
设计费投标报价:299159.13元
施工费投标报价:24933290.78元
工期(交货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招标人验收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质量等级合格
设计负责人:潘家智
相关证书名称: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黔特高2010993980892
施工负责人:王莹莹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191912517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行业乙级
名称:安徽环能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宣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宁国市南山办事处万福南路、宣城市昭亭南路建设科技大厦8楼
设计费投标报价:298889.4342元
施工费投标报价:24910813.046元
设计负责人:俞君
证书编号:(15)93447579
施工负责人:陶忠辉
证书编号:皖234212108476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1、宣城市兴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安徽浩都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同为国昇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邦典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与南昌市银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同为上宸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已参与投标,同时与誉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作无效标处理。
2、陕西欣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设计负责人未按照招标文件提供设计负责人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3、江西省水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施工项目负责人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在有效期内且中小企业承诺函上显示说明为大型企业,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4、安徽众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授权委托书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公示时间
2023年5月7日-2023年5月10日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0563-403917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4888989。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4116241。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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