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国道农旅休闲乡村风貌提升示范带项目

类型
施工
发布时间
2019-07-30
第一名
(中标成交单位)
投标报价(万元)
4904.315
第一名
(中标成交单位)
投标报价(万元)
4904.315

323国道农旅休闲乡村风貌提升示范带项目
招标编号BBJSZB2019工字9号
贺州市八步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招标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对建设规模描述范围的建设工程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工程进行设计和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1)建设工程设计全过程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竣工图绘制;(2)经批复的建设工程内容涵盖的施工建设总承包(含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
开标时间2019年7月22日15时30分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一)
广西新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49043150.00元(其中设计费1312000.00元,建安费47731150.00元)
(1)设计部分:①: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提交《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文本》给相关部门审核;②:《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文本》通过审核后5个日历日内提交《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给相关部门审批;③:《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通过审批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提交《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含预算)》给相关部门审核;④: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之日起2个日历日内提交《建设工程竣工图绘制成果文件》给相关部门审核;⑤:配套服务期:从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期间自合同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出具修改稿送其审核。备注:本项目设计服务各阶段成果文件最终均须取得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或《备案登记证》,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策法规变动,不再进行审批制或备案制的,该阶段成果文件要求则相应变更为取得项目业主的《定稿意见函》。(2)施工部分: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工期暂定为40个日历日,最终总工期以经审图备案的工程规模根据《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计算确定。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住建部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吴泽光(注册编号:桂245070802605)
项目设计负责人王 成(证书编号:124401856)
项目经理莫晓冬(注册编号:桂245111329118)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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