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不见面开标) 服务范围: 负责机关办公区工作人员的菜肴制作、食品安全、厨具设备的保养维护及餐厅保洁等工作。 服务要求: 1、机关餐厅位于市政府综合楼5号楼东侧。餐厅共分三层,负一层为餐厅后厨,一层为大众餐厅,二层为大众餐厅和小餐厅(小餐厅需专职厨师及服务员),总面积约2100㎡,餐位约700个。中标人应根据就餐人员数量据实调整厨师、服务人员数量,最低不得低于27人(含二楼5人)。二楼大众餐厅暂未投入使用,投入使用时中标人必须在保障一楼大众餐厅就餐服务的情况下同时满足二楼就餐服务保障需求。采购单位对中标人工作人员不定期考勤。 2、中标人按照采购单位设定的岗位,落实各岗位职责。从业人员统一着装、业务熟练、服务热情周到,服从管理,认真执行食品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中标人需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采购单位监督中标人及时足额发放工资及社保交纳情况;如发生用工纠纷,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要求中标人承诺餐厅从业人员年龄在18—50周岁之间,未受过治安拘留、劳动教养、刑事处罚;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5、中标人负责餐厅、操作间区域灭四害工作,负责餐厅区域的卫生管理,确保墙壁、门窗、电气设备、厨房用具等洁净卫生,负责厨房厨具设备的使用维护维修,维修费用在500元以下(含500元)由中标人承担,厨具设备因中标人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由中标人承担维修费用。每日工作结束后例行安全检查,每周三、周五为全面检查。 6、按照营养美味、品种多样原则,采用自助餐形式供餐,每周三前根据时令蔬菜价格等情况,科学制定下周菜谱,确保餐厅微利保本运行,并确保食品安全。每周供餐品种的重复率不超过30%,做好餐厅菜品留样工作。 (1)早餐 面食类:每餐不得少于4种。 汤粥类:每餐不得少于2种。 炒菜:素菜4个品种,4个咸菜。 (2)午餐 炒菜类:素菜不少于3个、荤菜不少于2个。 汤粥类:甜、咸汤1至3个品种。 主食类:每餐不得少于3种。 (3)晚餐 面食类:每餐不得少于4种。 汤粥类:每餐不得少于2种。 炒菜:素菜4个品种。 7、经营期满后,须保证房屋、墙面、地面及设施、设备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维修正常使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8、中标人需每月为一名后厨人员和一名服务人员进行物质奖励,每月奖励金额不得低于200元,以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 9、由中标方负责买保险,负责就餐人员和服务人员摔伤或意外人身安全。 10、由营养师对餐厅人员进行培训,每月一次,进行膳食营养评价、管理和指导。 服务时间: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 机关办公区工作人员的一日三餐、临时用餐、会议用餐、加班工作餐。 服务标准: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