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社会化餐饮服务采购(二次)

地区:四川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3-12-06
项目业主
乐至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
第一名
(中标成交单位)
单位名称
成都创一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万元)/下浮率/费率
45.52

一、项目编号:n5120012023000250二、项目名称:职工食堂社会化餐饮服务采购(二次)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创一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市成华区荆翠西路2号金科中心7栋5楼505号455,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创一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餐饮服务职工食堂社会化餐饮服务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服务范围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服务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服务标准455,2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春艳(采购人代表)杨树贤田晓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标准计算,由成交供应商在获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0.682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至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南湖路18号

联系方式:182279075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志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晶鑫街天佑书香庭院12幢4楼2号

联系方式:18190404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老师

电话:18190404591

四川志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6日


相关附件:
职工食堂社会化餐饮服务采购(二次)-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成都创一后勤服务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成都创一后勤服务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创一后勤服务有限公司).pdf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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