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下游盘锦段)勘察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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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辽宁 盘锦市
类型
勘察
发布时间
2024-02-26
项目业主
盘锦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第一名
(中标成交单位)
投标报价(万元)/下浮率/费率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下游盘锦段)勘察测绘结果公告 有效期:2024-02-26 至 2024-02-27
撰写单位: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撰写人:        
   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下游盘锦段)勘察测绘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4-211100-00360

项目名称: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下游盘锦段)勘察测绘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名称: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下游盘锦段)勘察测绘

供应商名称:盘锦宏源土地勘测规划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兴隆台区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兴隆台大街西华府小区办公二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2,707,355(元)

评审总得分:93.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名称: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下游盘锦段)勘察测绘

服务类

名称: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下游盘锦段)勘察测绘(c19060000地质勘测服务)

服务范围:盘锦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一、投标人资格 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资质乙级及以上并且测绘资质甲级); ★二、项目概况 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下游盘锦段)实施区域单元总面积1242.86km2,生态保护修复面积3.85km2,实施区域包含兴隆台区、大洼区、双台子区、盘山县,涉及辽河口湿地生态恢复单元和辽河口水环境生态修复单元两个生态保护修复单元,实施辽河口湿地北部区域生态恢复项目、辽河口湿地上游螃蟹沟干支流生态修复项目、辽河口湿地上游辽河干流两岸生态修复项目、辽河口湿地上游绕阳河综合整治项目,共计4个工程项目,区域勘察测绘(含地下管线探测)面积约2316公顷;河道勘察测绘长度约47公里,且两侧各外扩100米。 ★三、主要工作内容 1.项目测绘:包括数字基础、地形测量、细化测量、地下综合管线测量、指标考核测量、航空摄影测绘、附助测量。 2.项目勘察:包括野外钻探取样及原位测试、室内实验、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图件编制、基槽开挖后配合设计单位进行基槽检验。 ★四、档案管理要求:按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对收集、整理资料的保存及使用,特别是对涉密资料的管理制度。 ★五、质量要求:满足《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20)、《1:500、1:1000、1:2000比例尺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gb/t 6962-2005)、《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2009年版)、《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db 21/t2819-2017,j 10101-2017)要求。 ★六、安保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采取各项有效措施,确保作业操作规范、安全、文明和环保,在风险性较大的环境中作业时应当编制防护方案并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因作业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七、售后服务要求:配合完成国家及省、市级评审验收工作。 ★八、进度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因本项目受省、部级督导时间要求,勘察测绘工作应做好进度控制,确保按期交付。 ★九、人员要求:应配备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测绘、地质、岩土等专业。 ★付款方式及条件:验收完成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100%的标的款。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服务标准:质量要求:满足《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20)、《1:500、1:1000、1:2000比例尺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gb/t 6962-2005)、《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2009年版)、《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db 21/t2819-2017,j 10101-2017)要求。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杨、丁丽娜、刘明清、祖博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名称: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下游盘锦段)勘察测绘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09号

联系方式:0427-2663182,13604937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0427-8650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鹤腾

电 话:0427-8650081

十、附件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下游盘锦段)中央资金部分项目勘察测绘.doc

包组名称: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下游盘锦段)勘察测绘

供应商名称:盘锦宏源土地勘测规划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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