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山东烟台长岛供电公司运维检修用房勘察、设计及造价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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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东 烟台市
类型
勘察
发布时间
2024-04-22
国网山东烟台长岛供电公司运维检修用房勘察、设计及造价咨询服务国网山东烟台长岛供电公司运维检修用房勘察服务定标候选人公示
一、招标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国网山东烟台长岛供电公司运维检修用房勘察、设计及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E3706002318005433
工程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长岛综试区海滨路318号供电公司南侧
建设规模:国网山东烟台长岛供电公司运维检修用房项目,建筑面积约2660平方米。 招标方式:公开
建设单位: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烟台市长岛供电公司
联系人:戚冰 联系电话:0535-3212809
招标单位: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烟台市长岛供电公司
联系人:戚冰联系电话:0535-321280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倩倩联系电话:0535-6666368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4/19 9:00:00
开标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评审委员会评分汇总表
单位名称 技术标评委1 技术标评委2 技术标评委3 技术标评委4 技术标评委5 技术标得分 商务标得分 总得分
A ** ** ** ** ** ** ** 97.51
B ** ** ** ** ** ** ** 91.64
C ** ** ** ** ** ** ** 96.94
山发海岳环境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53 53 53.14 52.9 52.8 52.97 33.95 86.92
四、定标候选人情况
(一)商务标情况
投标人名称 资质等级 投标总报价(元/费率) 投标报价说明 质量 工期/天
烟台金宇岩土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勘察-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65000(元) 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人的目标成本,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山东正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勘察-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55000(元) 合格 勘察工作随设计阶段同步进行,勘察工作进度需满足设计需求。
烟台鲁东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工程勘察-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64300(元) 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人的目标成本,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二)业绩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承揽时间

烟台金宇岩土有限责任公司

1 莱阳国药医药产业园项目详细阶段岩土工程勘察 2023/8/18 0:00:00
2 烟台市蓬莱区易三学校项目勘察服务 2021/7/30 0:00:00
3 栖霞市第一中学新建项目勘察服务单位选定 2022/7/1 0:00:00
4 烟台毓璜顶医院老年照护康复医学中心地质勘察 2022/3/31 0:00:00

山东正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 烟台市城市快速路塔山北路建设工程浅埋暗挖段调整勘察 2022/3/20 0:00:00
2 海上世界一、二突堤海岸带修复工程项目(一期)勘察 2023/11/15 0:00:00
3 烟台市城市快速路山海路建设工程勘察 2021/11/5 0:00:00

烟台鲁东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1 烟台化工产业园排水改造提升工程勘探 2023/5/2 0:00:00
(三)荣誉情况
序号 荣誉名称 发奖机关 公布地址 获奖时间

烟台金宇岩土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正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烟台鲁东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四)项目班子成员情况
序号 姓名 岗位 证书编号 专业 任职阶段 备注

烟台金宇岩土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正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烟台鲁东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五、其他投标人商务标信息汇总表
(一)商务标情况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投标总报价 得分
1 山发海岳环境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赵瑞峰 65800(元) 33.95
六、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投标单位名称 否决投标情况
七、公示时间:2024年04月22日09时00分 - 2024年04月25日09时00分
八、异议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 模式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提出异议链接)
九、投诉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未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提出投诉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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