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单位)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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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再受理。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投诉受理单位: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诉受理联系人及电话:郜正浩、
四、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临汾市交通运输局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李兴贤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郜正浩、邸明、武玲、孔幼莎、郑秀芳、郝振中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