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伦旗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地区:内蒙古 通辽市
类型
造价咨询
发布时间
2023-12-06
项目业主
库伦旗财政局
招标代理
第一名
(中标成交单位)
投标报价(万元)/下浮率/费率
0.2
第一名
(中标成交单位)
投标报价(万元)/下浮率/费率
2
第一名
(中标成交单位)
投标报价(万元)/下浮率/费率
0.51
第一名
(中标成交单位)
投标报价(万元)/下浮率/费率
3

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中标公告

库伦旗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结果公告

2023年12月06日 09:4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库伦旗财政局
行政区域库伦旗公告时间2023年12月06日 09:46
评审专家名单孙晓丽,潘玉杰,王岩峰
总中标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284750456
采购单位库伦旗财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库伦旗财政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847541949
代理机构名称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3栋10层100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284750456

一、项目编号:KLQZCS-C-F-230094二、项目名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内蒙古利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胜利路北段(高尔夫都市花园商业街107号)下浮率:0.20%

合同包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内蒙古璟泰顾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永清大街华申时代广场2#写字楼10楼1016室下浮率:2.00%

合同包3(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松陵镇双板桥路138号(盛世名门内)下浮率:3.00%

合同包4(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通辽市恒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工大街以北、甘旗卡路以东通盛综合楼3楼下浮率:0.5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服务类(内蒙古利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工程造价鉴定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预算评审工程造价,结算评审工程造价及本项目内全部内容1.对政策掌握的要求:应熟悉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财政投资评审及工程项目造价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具有建设工程结算评审经验。2.供应商应根据有关规定,本着为政府节约投资的原则,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同时按照财政部门即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按质提供评审报告,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负保密责任。3.供应商应满足以下要求或更优的条件:供应商针对每一包组成的评审小组,应保证小组内至少存在相应专业注册一级造价师各一名(具体专业要求详见采购明细表采),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注册一级造价师。投标人应提供评审人员名单,人员更换须书面告知采购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中标人应保证专业技术软硬件齐全,具备及时提供服务的条件。4.服务响应要求:供应商能够在接到项目委托通知后24小时内(工作时间段)上门办理承接委托事宜,开展评审业务。同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并在接受委托2日内提供本项目评审方案。5.评审依据: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开展评审工作,以《预算法实施条例》、《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第16页-1》(财建〔2009〕648号)、《库伦旗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定额、政策和其他采购人指定的要求等作为评审依据。6.完成评审的时限要求:采购人将评审资料移交投标人之日起,按采购明细表采规定审核时限,完成评审任务并出具完整的评审报告,无法按时完成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原因。7.不得擅自将受托项目转委托给第三方承担,既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禁止以任何形式将评审业务交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完成。8.评审资料的保管要求:评审报告所涉及的资料,应按评审项目建立档案,妥善保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符合国家及采购人验收合格标准。以《预算法实施条例》、《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第16页-1》(财建〔2009〕648号)、《库伦旗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定额、政策和其他采购人指定的要求等作为评审依据。采购人将评审资料移交投标人之日起,按采购明细表采规定审核时限,完成评审任务并出具完整的评审报告,无法按时完成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原因。不得擅自将受托项目转委托给第三方承担,既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禁止以任何形式将评审业务交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完成。975,000.00

合同包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服务类(内蒙古璟泰顾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2-1工程造价鉴定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预算评审工程造价,结算评审工程造价1.对政策掌握的要求:应熟悉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财政投资评审及工程项目造价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具有建设工程结算评审经验。 2.供应商应根据有关规定,本着为政府节约投资的原则,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同时按照财政部门即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按质提供评审报告,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负保密责任。 3.供应商应满足以下要求或更优的条件:供应商针对每一包组成的评审小组,应保证小组内至少存在相应专业注册一级造价师各一名(具体专业要求详见采购明细表),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注册一级造价师。投标人应提供评审人员名单,人员更换须书面告知采购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中标人应保证专业技术软硬件齐全,具备及时提供服务的条件。 4.服务响应要求: 供应商能够在接到项目委托通知后24小时内(工作时间段)上门办理承接委托事宜,开展评审业务。同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并在接受委托2日内提供本项目评审方案。 5.评审依据: 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开展评审工作,以《预算法实施条例》、 《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 -第16页- 1 》(财建〔2009〕648号)、 《库伦旗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定额、政策和其他采购人指定的要求等作为评审依据。 6.完成评审的时限要求: 采购人将评审资料移交投标人之日起,按采购明细表采规定审核时限,完成评审任务并出具完整的评审报告,无法按时完成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原因。 7.不得擅自将受托项目转委托给第三方承担,既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禁止以任何形式将评审业务交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完成。 8.评审资料的保管要求:评审报告所涉及的资料,应按评审项目建立档案,妥善保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符合国家及采购人验收合格标准975,000.00

合同包3(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服务类(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3-1工程造价鉴定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预算评审工程造价,结算评审工程造价服从采购方安排,无条件响应采购人提出的与本项目有关且合理的全部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符合国家及采购人验收合格标准975,000.00

合同包4(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服务类(通辽市恒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4-1工程造价鉴定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预算评审工程造价,结算评审工程造价响应采购项目服务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准符合国家及采购人验收合格标准975,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晓丽潘玉杰王岩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内工建协2022 34号文件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45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43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41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4(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45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库伦旗财政局

地址:库伦旗财政局

联系方式:138475419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3栋10层1006号

联系方式:132847504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284750456

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6日


相关附件: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报价明细附件.pdf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内蒙古利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pdf合同包2: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内蒙古璟泰顾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pdf合同包3: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pdf合同包4: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通辽市恒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pdf

相关公告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库司
    网站标识码:bm14000002  |  ICP19054529-1  |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68
    © 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版权所有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来源链接
    ***
    本标讯关联信息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