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县域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EPC项目(一期)

地区:河南 濮阳市
类型
EPC
发布时间
2024-09-05
项目业主
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嵩县县域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EPC项目(一期)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嵩县县域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EPC项目(一期)

2、采购编号:嵩政采公开-2024-73

项目编号:嵩县工施招标新(2024)0015号

项目代码:2407-410325-04-05-483441

3、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嵩县县域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EPC项目(一期),嵩县县域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项目(一期)将对嵩县6个村实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建设,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筑改造(包含传统民居的房屋结构受损、房屋小范围修复、房屋立面装饰等)、公共空间改造、道路改造、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包含给排水设施、电力设施、环卫设施、亮化设施)、景观小品提升、河道治理等,同时完善区域内12个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和网络平台建设;项目位于洛阳市嵩县县域内的明白川村、大王沟、佛泉寺、龙王庙、万村、三合村。

本项目在嵩县6个村实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建设,核心保护区面积共计596518㎡,改造范围用地面积111895㎡,改造建筑面积30990㎡,公共空间改造面积14670㎡,道路改造面积54925㎡,并在12个村实施数字博物馆及村志建设工程。

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7562100.00元,其中:建安费46020100.00元,设计费1542000.00元。

5、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7、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包含但不限于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及施工需要的专项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等相关工程设计任务)、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等,以及配合协助完成本项目相关报批报建、竣工验收(包括试验、检验、第三方检测、验收等),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包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8、工期:12个月(完成设计及施工等全部内容)

9、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3)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10、文明工地目标: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2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3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中标后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2)设计负责人具有二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参与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

2)联合体各方须提交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或子公司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

4)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须予以认可;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http://61.54.85.189/tpbidder”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09月12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http://61.54.85.189/tpbidder”,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一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61.54.85.189/BidOpening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联系方式

招标人: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嵩县建设路82号

联系人:曹女士

电话0379-66317931

代理机构: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3

联系人:女士

电话0379-63333611

监管部门: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557993

2024年09月05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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