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单位

地区:江苏 连云港市
类型
设计
发布时间
2024-12-02
项目业主
连云港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招标代理
第一名
(中标成交单位)
投标报价(万元)/下浮率/费率
海州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单位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优惠率
1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913201004258014876紫丹路1号设计产业园1号楼95.33(均分制)3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海州区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单位招标

服务范围:海州区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包括项目区地质勘察、地形及工程测量(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测绘成果)、项目区的选项建议编制、项目工程勘测、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项目计划编制、招标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概预算、施工期间的设计变更工作)及相关服务(可研报告、初步设计、项目计划编制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项目计划编制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测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服务要求:

(一)工作总体要求

供应商设计工作应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勘察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定额的要求,并应通过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专家咨询审查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

(二)工作具体要求:

1)初步设计文件内容完整,设计深度达到规范的要求,工程概算全面、合理,原则上不得突破可研阶段批复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文件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并接受采购人组织的预审,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审批。

2)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在采购人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基础上进一步详细、具体的设计,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施工安装及施工进度的要求,并提出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施工图文件应根据施工进度制定分批提交计划,并接受采购人组织的审查,并至少派一名设计代表进驻工地,进行技术指导。

3)本项目设计文件审查期间、采购期间、施工期间,成交人应按合同约定做好配合服务工作,协助采购人解决各种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包括修改完善设计和局部变更设计。做好各项报告的编制配合工作;做好上级各有关部门各项检查、稽查、审计、评审的配合工作等。

4)本项目要求成交人要深入现场勘查,要求每个项目区不少于3次,每次勘查要有会议纪录和现场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5按照本项目的需求配备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

(三)提交技术文件及数量要求:

1、项目建议书阶段:提供可行的选项入库项目建议书。

2、可研报告阶段:提供的可研报告必须通过县级、市级、省级评审。

3、初步设计阶段:提交的初步设计文件每套包括初步设计报告书、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图纸,以及相关材料等。

提交的初步设计文件数量应分别满足初步设计中间咨询审查、预审、上报、存档以及建设阶段使用等要求。本合同总价范围内,中标人应提交的初步设计文件数量为:提交招标人预审的初稿不少于2套,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的正式稿为3套,提交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修改后最终稿为6套。

4、项目计划编制阶段:项目计划编制需要与项目区的乡村相关人员进行对接,核实定稿的工程量清单,达到施工队进场能按图施工的深度。提交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修改后最终稿为6套。

5、采购、施工图阶段:

采购设计阶段及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深度、周期等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每套应包括施工图设计说明书、施工图纸、施工图预算等。

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数量为提交招标人审查的初稿不少于2套,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后最终稿不少于6套。

6、投标人对各阶段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应同时提交一套相应的不可更改的最终版设计文件电子文档。

7、后续服务期:初步设计开始到竣工验收、后评价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

初步设计等按省开发局下发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提纲”编写。

注:所有的提交技术文件数量按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要求满足需要。

服务时间:

分阶段完成时间同时需满足省市县农开部门勘测设计的时间要求。按招标人的时间要求提供设计成果:

1.设计人在满足设计工期的前提下,提交工程勘测文件;

2.自勘测设计工作开始之日起20天内提交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项目计划等;

3.工程初步设计得到上级批复起10天内提交工程招标设计文件;

4.工程初步设计得到上级批复起1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5.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后6日内完成补充、修改;

服务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水利行业工程设计规程、规范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广超、张勇军、明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设计中标价1%标准收取。计:637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113号

联系人:徐云云

联系电话:180121502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连云港源铭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路12-545号

联系人:武书

联系电话:138123427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书

电话:1381234271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来源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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