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公共设施PPP项目审计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TD-2024001
二、项目名称:灵璧县公共设施PPP项目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祥园路33号
中标(成交)金额(费率):68%(百分之陆拾捌)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灵璧县公共设施PPP项目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灵璧县公共设施PPP项目审计服务采购项目,包括五个子项目的结算审计及审计报告编制工作。分别为灵璧县城西地表水厂一期工程、灵璧县实验学校(二期)、灵璧县灵城镇南李小学改扩建项目、灵璧中学整体搬迁项目、东北小学改扩建及灵璧县幼儿园迁建项目。合同价约9.6亿;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及行业标准。 服务时间:60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代理协议执行
收费金额:0.45 万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通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灵璧县奇石小镇仁义街220号,联系电话:18298087079。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灵璧县公房管理所
地 址:灵璧县公房管理所
联系方式:138557985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通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灵璧县奇石小镇仁义街220号
联系方式:1829808707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所长、赵工
电 话:13855798585、18298087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