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近海镇小闸口村、向西村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重新)

地区:江苏 南通市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4-12-03
项目业主
启东市近海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

  启东市近海镇小闸口村、向西村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

询价公告(重新招标

启东市近海镇人民政府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近海镇小闸口村、向西村太阳能路灯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

规格

数量

灯具图片

1

太阳能路灯

1、灯杆:

灯杆高5米,材质为Q235,主杆上口

径60mm,下口径140mm,壁厚2.5mm。出臂1米。

2、灯头:

▲光源功率 60W(±1W)。

▲显色指数>80。

▲色温6500K(±100K)。

▲灯具尺寸:520*205*95mm。

▲防护等级IP65。

▲符合 GB7000.203(GB7000.1)标准耐久性和热试验。

外壳采用全铝压铸、全密封构、外表 光滑,灯具结构设计合理、强度高。平均寿命>50000小时。光衰<3%,性能稳定。

3、太阳能光伏板:

▲功率≥100W(+5%内)

多晶硅,转换率>18%,4时段控制

功能。可变功率,有过充过放及防反接功能,平均寿命≥10年。

4、太阳能专用锂电池:

▲额定容量≥50AH(+5%内)。

灯头内置,寿命≥10年。

亮灯时间:12小时。

5、基础:500*500*800mm(最终以灯具厂家尺寸为准)。

6、含灯具内护套线及法兰等

7、做法详见施工图

8、含基础及挖填土

143

 

备注:1、上述带“▲”为主要规格参数,投标时须提供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电光源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和国家光伏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样品灯具和锂电池、光伏板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检测报告的封面必须带有 CMA及 CNAS 标志、有电子版报告的二维码、内页附有样品照片及外形尺寸】,且报告中参数指标涵盖采购要求。

2、请供应商实地考察现场,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报价。

二、最高限价:373516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商务部分要求:

1.样品一套(太阳能路灯 1 套):为满足工期、质量要求,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告公示期结束后三天内将样品送至采购单位处,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将记入不良信用记录。采购单位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成交供应商的样品按照询价文件要求进行外观、材质及通电运行等相关检验,只有样品符合询价文件的样品要求才能发放成交通知书。如样品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样品的则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2.质量要求: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与中标后提供的灯具样品完全一致,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3.质保要求:质保期二年,自验收合格报告签字确认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

4.售后服务要求:在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供应商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或退货。在免费质保期内,供应商在接到用户单位电话通知后,必须在 4 小时之内上门服务, 并在 8 小时内负责修复。如需更换货物或送修,必须在 12 小时内提供备用货物,并在 7 个工作日内负责对送修货物维修完毕并送至用户单位处。

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且确定为非人为因素的,须对产品的各项质量问题进行免费维修,无法修复的,须无条件退货更换;免费保修期内如因使用单位的人为原因造成损坏需更换零部件,只收取零部件的成本费。

5.服务周期:40 个日历天(实际进场时间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如不能及时提供符合标准的灯具并且完成安装的,则按延期每天 1000 元进行扣款,所发生的所有损失由供货商承担。

6.交货、安装地点: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将货物运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在指定位置安装,确保正常使用。

7.履约保证金:

①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 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②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

③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8.约定事项:

①采购单位可邀请相关质量监督部门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及检测,因检测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验收或检测发现所供货物不合格,将解除双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进行相关处罚。因检测导致货物损坏的,由供应商免费补足,确保采购人正常使用。

②所提供商品必须为原厂正品,供货时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必须能通过原厂服务电话或厂家服务站查询真伪。

五、报价说明:

1、本次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叁拾柒万叁仟伍佰壹拾陆元整(373516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2、供应商应按照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各投标人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投标报价包括设备、标准附件、运输、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质保、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一切有关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同时供应商所报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询价公告正文中所涉及的内容按正常费用计入,投标时一次包定,不再另行追加。

对采购人提供的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参数,供应商如有疑问,应按本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否则视为默认,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参数不再作任何修改,成交供应商不得再提任何调整要求。对完成本询价公告中的全部货物、服务使之成为一个完整系统的其余配套材料项目、措施项目等,均由供应商根据现场踏勘情况自行算量后自行计入投标报价中,成交后采购人对该部分不作任何调整。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近海镇人民政府

采购联系人: 田女士

联系电话:0513-80928260

代理机构: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女士

联系电话:0513-83352336

六、报价文件构成

(1)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附件一);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论法定代表人是否参加都必须提交);

(5)报价承诺书(附件二);

(6)报价表(附件三);

(7)质保承诺书(附件四);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五);

(9)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六)(供应商根据真实情况按照评审标准中的要求进行填写);

(10)采购需求一览表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附页说明。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纸质响应文件请于2024年129上午09:00-9:30密封送至启东高新区海韵大厦2411会议室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24年129日上午09点30分。

本项目询价公告资料费100元/份,在递交报价文件时递交给现场工作人员,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

八、投标保证金要求:

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免收投标保证金。

九、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无异议的,将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签订合同

(1)询价公告、补充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若采购单位对货物的需求增加或减少的,则结算时数量按实际交货数量计算,综合单价固定不变。

十、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总价最低者成交,如遇同等质量、服务前提下最低总报价相同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单位。

十一、付款方式:

供货及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75%;验收合格后凭审计单位的《结算审定单》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于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二年)满后一次性付清。

十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诚信记录分每减 10 分,给予本项目总分值2%的扣分,扣分最多不超过本项目总分值6%。

启东市近海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日


附件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启东市近海镇人民政府:

(单位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单位),法定地址:                         特授权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启东市近海镇小闸口村、向西村太阳能路灯采购与安装项目

的投标,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

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的有效期自招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无权转委托。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年月日


附件二:报价承诺书

报价承诺书

启东市近海镇人民政府:

(报价单位全称)授权(姓  名)(职  务)为全权代表,参加启东市近海镇小闸口村、向西村太阳能路灯采购与安装项目询价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愿意按照报价文件的全部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内容及价格以报价文件为准)。

2.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询价公告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我方将按询价公告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同意贵方的评标办法。

5.我方的报价文件自开标后60天内有效。

6.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报价单位代表姓名:职务:报价单位代表手机:

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


附件三:

启东市近海镇小闸口村、向西村太阳能路灯采购与安装项目报价表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报价单价(元)

合价(元)

灯具图片

1

太阳能路灯

1、灯杆:

灯杆高5米,材质为Q235,主杆上口

径60mm,下口径140mm,壁厚2.5mm。出臂1米。

2、灯头:

▲光源功率 60W(±1W)。

▲显色指数>80。

▲色温6500K(±100K)。

▲灯具尺寸:520*205*95mm。

▲防护等级IP65。

▲符合 GB7000.203(GB7000.1)标准耐久性和热试验。

外壳采用全铝压铸、全密封构、外表光滑,灯具结构设计合理、强度高。平均寿命>50000小时。光衰<3%,性能稳定。

3、太阳能光伏板:

▲功率≥100W(+5%内)。

多晶硅,转换率>18%,4时段控制

功能。可变功率,有过充过放及防反接功能,平均寿命≥10年。

4、太阳能专用锂电池:

▲额定容量≥50AH(+5%内)。

灯头内置,寿命≥10年。

亮灯时间:12小时。

5、基础:500*500*800mm(最终以灯具厂家尺寸为准)。

6、含灯具内护套线及法兰等

7、做法详见施工图

8、含基础及挖填土

143

 

合计:大写(小写)

响应供应商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质保承诺书

质保承诺书

启东市近海镇人民政府:

(报价供应商全称)授权(姓  名)(职  务)为全权代表,参加启东市近海镇小闸口村、向西村太阳能路灯采购与安装项目询价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承诺对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的质保期(有效期)在年(含)以上(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你方有权对我方提供的货物进行市场监管和送样检测,如出现假冒伪劣产品,停止供货,对已供货物我方将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或退货,一切经济损失由我方自负。

3.在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我方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或退货。在免费质保期内,我方在接到采购单位电话通知后,在4小时之内上门服务,并在8小时内负责修复。如需更换货物或送修,在12小时内提供备用货物,并在7个工作日内负责对送修货物维修完毕并送至采购单位处。

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且确定为非人为因素的,我方对产品的各项质量问题进行免费维修,无法修复的,我方无条件退货更换;免费 保修期内如因采购单位的人为原因造成损坏需更换零部件,只收取零部件的成本费。

4.在交货时我方将提供产品的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

5.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响应供应商代表:职务:

响应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在投标截止时间节点,没有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 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响应供应商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六

格式一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如响应供应商为中小企业,请在系统中上传此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格式二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 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三、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询价公告--启东市近海镇小闸口村、向西村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重新招标)(1).docx

来源链接
***
本标讯关联信息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