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楼和盘山县融媒体中心发射台物业服务

地区:辽宁 盘锦市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4-12-03
项目业主
盘山县机关综合事务服务中心
第一名
(中标成交单位)
单位名称
盘锦骏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万元)/下浮率/费率
178.307715
盘山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楼和盘山县融媒体中心发射台物业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4-211122-00152

四、项目名称:盘山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楼和盘山县融媒体中心发射台物业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盘山县机关综合事务服务中心

  址:盘山县政府行政办公楼1号楼2楼

联系方式:04273552998

供应商(乙方):盘锦骏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田家镇高家村林海景天林溪苑二期12#楼1-4室

联系方式:1360427295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盘山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楼和盘山县融媒体中心发射台物业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盘山县机关综合事务服务中心为物业公司的管理部门,有权指导、安排物业公司做好工作,物业公司必须服从。2、盘山县机关综合事务服务中心为物业公司人员提供免费用餐(保安员一日三餐、其他人员提供午餐)、生活用水、用电、办公场所、办公桌椅和保安住所以及工程设备的维修所用材料工具等条件。3、盘山县机关综合务服务中心有权要求物业公司配齐符合规定的工作人员,更换不称职的员工,物业公司拟聘工作人员必须具有身体健康证明(物业公司承担每年一次的所有物业人员的体检费用),经盘山县机关综合事务服务中心面试考试,考试通过后,方可上岗。物业公司于每月15日前将雇用人员的工资表交盘山县机关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审阅,如违反规定,一切后果由物业公司承担。4、物业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学习专业以提高员工思想素质,牢固树立为业主服务的思想。5、物业公司员工不得使用电暖气等与工作无关的电器设备。6、物业公司员工因故无法正常工作时,应报盘山县机关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同意。7、物业公司应节约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源,保证不造成资源浪费。8、物业公司在工作中应注意防火、防盗,注意排除安全隐患,物业公司员工在工作区域内因操作不当造成受伤、死亡的,均由物业公司承担责任。物业公司使用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作业时,必须提前报盘山县机关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同意。9、物业公司应遵守盘山县机关综合事务服务中心规定,并服从盘山县机关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10、物业公司应每年组织消防、防暴恐、防台防汛演练,在每年年初向盘山县机关综合事务服务中心上报年度演练预案。11、保洁部服务内容:负责办公楼公共区域内巡回保洁。具体包括楼梯、扶手、大厅、走廊、电梯间、内外墙面、玻璃窗等公共区域随时保持清洁,无随意堆放杂物和占用,不见废弃物、污渍,对相关场地、材料和设施进行保养处理(抛光、打蜡、清洗、冲洗等)。针对办公楼实际情况,每季度对管井、下水道等进行检查,并根据实际需要定期对楼排水、排污管道进行清疏。负责楼外立面定期清洁,重点是蜘蛛网的及时清理。负责办公楼内每日垃圾的收集、清运,各种保洁耗费品由物业公司提供。定期对楼内高空设施进行巡回清洁、养护。巡回对楼内各类地面(石材、瓷砖等)进行打蜡及清洁养护处理。巡回对楼内各类特殊材质(不锈钢、石材等)进行去污、抛光、上光、打蜡等专业养护。详见投标文件。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783,077.15元

合同金额:1,783,077.15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1-2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2-03

九、其他补充事宜:

来源链接
***
本标讯关联信息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