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石桥市浑河左岸及大清河涝区排涝工程前期可研、勘测、初步设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大石桥市水利事务中心
地 址:大石桥市哈大路中段
联系方式:15542855505
供应商(乙方):营口市水利勘测建筑设计院
地 址:站前区中兴里9号
联系方式:1884176617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辽宁省大石桥市浑河左岸及大清河涝区排涝工程前期可研、勘测、初步设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辽宁省大石桥市浑河左岸及大清河涝区排涝工程前期可研、勘测、初步设计2、服务需求:前期可研报告、勘察及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工作3、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4、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付款方式:费用待项目资金计划下达后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二、项目依据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合同规定的标准等。三、其他需求:(一)、在审查中,设计单位有义务对提出的审查意见提供补充资料、做出解释说明。设计人设计过程中必须进行项目全线地勘、测量并提供相应资料。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信息及要求进行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应充分考虑经济、技术、功能等因素,并综合该地区总体规划要求。设计方案应科学合理,周密严谨。设计方案应包括设计说明、设计方案图纸、设计方案效果图等。(二)、成果文件要求1、成果文件的组成前期可研报告、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等。2、成果文件的深度满足但不限于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关于水利工程设计方面履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辽宁省相关的文件和规定。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设计单位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3、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符合发包人要求。4、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招标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报告8套、初步设计报告8套等,包含电子版文件。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10套,包含电子版文件。交付时间:按发包人与勘察设计人确定的供图计划交付。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0,107,500.00元
合同金额:10,107,5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2-0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2-03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