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畅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健身器械采购(项目:QXQZC2019J11517)

地区:广西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19-11-04
第一名
(中标成交单位)
单位名称
广西冠能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万元)/下浮率/费率
9.9
广西畅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健身器械采购(项目编号: QXQZC2019J11517 )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2019-11-14 09:16】 【阅读次数: 】 【字号
 

    受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委托,广西畅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健身器械采购进行了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QXQZC2019J11517
    项目名称:健身器械采购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19年11月04日

    定标日期:2019年11月08日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冠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号南洋庭苑2号楼B单元602号房

    中标/成交金额:玖万玖仟元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跑步机3台;综合训练器1套;深蹲架2套;卧式健身车2套;双层哑铃架2套;详细见附件。 

    评审专家名单:刘宗秋、陈一新(组长)、李永琨(业主评委)

    交货期/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交货。

 
四、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英华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李警官 0771-5772580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畅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2号荣恒名都A座12楼1203、1204、1205号房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0771-2394881 0771-2394881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陆工、覃工0771-2394881
五、监督部门:青秀区财政局
    质疑电话:0771-2394881
    投诉电话:5826232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4日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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