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市中心医院传染病区改扩建项目设计项目黑龙江省伊春市中心医院传染病区改扩建项目设计标段招标正常公告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新兴西大街97号(黑龙江省伊春市中心医院院内);]发布时间:2020-09-22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伊春市中心医院传染病区改扩建项目设计已由伊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20201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伊春市中心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国投,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伊春市中心医院传染病区改扩建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伊春市伊美区新兴西大街97号(黑龙江省伊春市中心医院院内)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传染区用房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改扩建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作为发热门诊用房。其中:改建原有医疗用房建筑面积610平方米,扩建建筑面积890平方米

2.4设计周期:规划审批通过后进行施工图设计,设计周期为4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潜在投标人必须具有符合以下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备查: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如有失信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近三年(2017-2019年)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潜在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为准)。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企业在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在个人信用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均无失信记录;如有失信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权合同。

3.7五年内,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或其他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调查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报名。

3.8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招标人将去相关部门核实真伪,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09230900分至202009280900分。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10130900分;开标时间为202010140900分;地点为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9.发布公告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黑龙江建设网、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伊春市住建局受理招投标活动投诉联系方式

电话:0458-6119093

邮箱:ycsztb@126.com

地址:伊春市伊美区黎明路70号

欢迎各相关企业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恶线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办举报方式:

人:金宇

举报电话:0458-6119067

邮寄地址:伊春市伊美区黎明路70号

10、联系方式

人:伊春市中心医院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豪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址:伊美区址:伊美区

编:153000编:153000

人:李全民人:任凯迪

话:13904584646 话:15636418098

真: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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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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