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05754中国铁建海语熙岸项目住宅四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所属地区: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凤凰大道与黄阁南路交汇处]发布时间:2020-11-28

中国铁建海语熙岸项目住宅四期工程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 标 公 告

人:广州南沙中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拓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间: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中国铁建海语熙岸项目住宅四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穗南开审批项目【201902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南沙中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对中国铁建海语熙岸项目住宅四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中国铁建海语熙岸项目住宅四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南沙中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20-3903004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拓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18122277032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020-39910647

备案管理机构: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20-39910644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凤凰大道与黄阁南路交汇处

四、项目概况:中国铁建海语熙岸项目总建筑面积550297平方米(计容面积),本次招标工程为住宅四期工程,位于项目用地范围内的a地块,占地面积20524平方米,工程总建筑面积约74000平方米,其中地下室面积约22000平方米,计容面积约47200平方米。含5栋建筑层数18层的住宅建筑和首层沿街商业,建筑高度59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根据发包人基础资料、勘察、设计任务书和有关政府批复文件的要求,负责本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合同协议书):

2.1工程前期阶段(含勘察、设计)

2.1.1岩土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察、管线探测、测量等工作。

2.1.2本项目可研范围内全过程全专业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方案设计、深化方案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报批、单体报建图设计和报建通编制、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送审、配合评审工作)、施工图设计及规划验收电子报批文件、设计变更(含造价分析)及现场技术指导。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智能化、通风、空调、消防、人防、基坑支护、室内装修、幕墙、卫生、环保、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小区市政、临水临电、外水、外电、燃气、道路(含规划道路及小区道路)、景观等专业设计;

2)负责办理项目的修规报建、建筑方案报建、初步设计审查备案、各专业报建、施工图报建、协助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各专项报批报建和验收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设计咨询工作。

4)如承包人不具备项目中各专业部分的相应资质,承包人应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专业分包给具备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并签订分包合同。

5)负责项目涉及的临时围墙、临时道路、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排水、发包人的驻地办公场所设计(临时板房、景观绿化等)等所有临时设施的设计工作。

6)除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包含设计变更)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2.2施工部分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内容包括:基坑支护工程、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主体工程的建筑及结构、防雷工程、防水工程、室内精装饰装修、建筑幕墙、给排水、电气(含智能化)、通风空调、通讯、消防、环保节能、泛光照明、园林绿化、景观、有线电视、燃气工程及市政、污水处理、所有的室内机电设备设施、配电、发电机、人防等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2)负责预算、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3)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4)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环保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节能备案、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及通邮等工作,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

5)完成按有关规定应由承包人负责的检验监测工作,及配合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工作;

6)协助做好迎检、开工仪式等筹备工作;

7)组织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具体施工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规模:中国铁建海语熙岸项目总建筑面积550297平方米(计容面积),本次招标工程为住宅四期工程,位于项目用地范围内的a地块,占地面积20524平方米,工程总建筑面积约74000平方米,其中地下室面积约22000平方米,计容面积约47200平方米。含5栋建筑层数18层的住宅建筑和首层沿街商业,建筑高度59米。

4、投标最高限价:23653.90万元,其中:勘察费 16.29万元;设计费137.61万元;施工费23500万元(其中含暂定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011.38万元,人工费4291.70万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公告发布、登记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01128000秒至2020122日235959秒。

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登记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20123

登记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20129

登记时间:上午:10:00-12:00 ,下午:14:00-16:00 (节假日除外)

注:登记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登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登记时间。

八、登记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登记窗口(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2楼)。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4.14.24.3点资质:

4.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4.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4.3施工单位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联合体成员中施工方有2家单位,2家均需满足)。

注:、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的要求设置。

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且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2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拟担任本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6、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6个月(20205月至2020年10月)在本单位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项目设计负责人2017年11日至今(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担任设计负责人完成过类似设计业绩(类似设计业绩是指单项合同设计面积45000平方米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项目负责人任职以设计合同或业主证明为准,设计面积以设计合同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显示的为准。需提供相关证明上述数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投标人拟派的(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8、投标人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8.1、施工业绩要求:20171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金额大于或等于1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类施工总承包项目。

注:(1)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2)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

3)联合体投标的施工业绩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8.2、设计业绩:20171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设计面积45000平方米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注:(1)设计面积以设计合同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显示的为准,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需提供相关证明上述数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联合体投标的设计业绩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

10.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4家单位(即勘察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按附件三,若联合体成员中施工方有2家单位,还必须明确施工总负责方),应以承接 施工任务或施工总负责方的单位为牵头方,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10.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信息档案)

12、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十条内容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方式。

1、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接受登记及用资格预审合格制方式

十二、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须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十三、投标申请人登记时应按《投标申请人登记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要求提交的书面资料(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登记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本项目采用合格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资料在《投标申请人登记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标明,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则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

十四、工期

1、计划开工时间:2021110日,计划总工期 724 个日历天;其中:

1.1勘察工期10个日历天(勘察工期每延误一天扣除设计费1万元)。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工作并提交勘察设计文件。

1.2设计工期25个日历天(设计工期每延误一天扣除设计费10万元)。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深化和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后续各项专项设计需在接到建设单位通知开始的15个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成果。

1.3施工工期:为689 个日历天。工期每延误一天扣罚工程款100万元人民币。

十五、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

[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3、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4、有关企业诚信档案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相关办事指引。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中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0-39030043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中国铁建环球中心1号楼23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广州南沙中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拓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011

附件一:资格预审文件

附件二:《投标申请人登记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

附件三:投标申请人声明

附件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附件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附件六:联合体协议书

附件七:资格审查文件封面

附件八:资格审查文件密封包封面

附件九:资格审查表


附件一:

中国铁建海语熙岸项目住宅四期工程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资格审查文件

人:广州南沙中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拓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间: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一、实施资格预审的招标项目,在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代理单位应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内设置查询地点,以及公布查询电话和经办人(保持其通讯方式的有效性和畅通性),接受登记投标单位关于资格审查方面的情况查询。

招标代理单位接受投标资审情况查询的主持人及经办人应熟悉了解、清楚相应招标项目的相关情况,包括登记投标单位资审合格或不合格的具体原因及合法依据。

登记投标单位应凭登记凭证(投标登记费单据或已递交的投标担保金单据)、法人代表授权书、单位证明向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情况查询,招标代理单位和前来查询的登记投标单位,应对查询情况用书面形式作为备忘确认证明。

二、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代理单位应按上述第一点有关设置查询点、查询要求和程序进行废标及相关情况查询操作。

三、招标代理单位上述的工作情况,将列入招标代理单位的综合诚信评价排名的考核。

四、投诉时须提交相关的查询资料。

1.申请人须知

1.1 本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国家计委第4号令《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招标公告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

1.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3 工程名称,工程建设地点等相关情况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编制

1.4.1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应注明相应的工程名称、及投标申请人的法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1.4.2联合体投标时,除投标登记申请表(不用装订,联合体投标的,需在同一张登记申请表上填写联合体各方的企业名称和企业ic卡号,联合体各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及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需注明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并由各方均盖章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内容涉及投标单位盖章的可只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而由任意一方盖章,但视为各方均清楚和需承担相关责任。

1.4.3投标申请人登记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登记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份数见招标公告。

1.4.4投标申请人应承担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要求内容,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所有资料封面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签章。

1.5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和接受

1.5.1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登记时间和地点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在该时间期限和同一地点,可对已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补充。

1.5.2投标申请人应自备密封袋和《投标申请人登记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一式二份。投标申请人登记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要求原件核查的资料,其原件应在登记时携带至登记地点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未按规定提交原件核查的该项资料视为未提交,且在招标活动结束前,应招标监督机构或招标人要求,其原件应当能够在2日内再次提交审核。

1.5.3投标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应书面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由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认定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具有原件的证明效力。如出现该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在投标申请人登记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的“审核情况”栏填写“附有说明”。

1.5.4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登记窗口按照投标申请人登记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资料目录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及其原件进行签收或核对。

1.5.5投标申请人登记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和投标申请人双方共同签署,该表所记录的内容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共同签署确认。资料签收或核对结果须用中文文字表述,不得用简单符号表述(如“√”或“×”)。投标申请人登记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一份作为登记资料首页,连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在投标单位代表监督下当场进行密封,另一份交由投标申请人。

1.5.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接收投标申请人按时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不得在登记窗口进行任何形式的实质性资格审查工作,不得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未提供原件核对、资料不完整等理由拒绝其登记。

1.5.7逾期送达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5.8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不意味着其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应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

1.6资格审查结果的通知、确认和公示

1.6.1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把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各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资格审查结果通知。

1.6.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及公示日内,投标人可以就投标登记和资格审查中任何不公正行为及违法行为向招标公告载明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检举和投诉。

1.6.3所有获得投标资格的正式投标人,将获得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收到邀请书后,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书面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同意参加投标或放弃投标。


2.资格审查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办法

2.1总则

2.1.1资格审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评审原则,按照招标公告和本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程序,选定具有良好的业绩和能力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1.2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认定申请人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未按照投标申请人登记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的申请人,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1.3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的原件核对情况有疑问或资料复印件模糊无法辨认的,可以书面要求重新递交原件复核,投标人应按时提交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交原件。

2.1.4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公开要求所有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整个澄清和说明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

2.1.5投标申请人登记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1.6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按招标公告中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1.7拒绝挂靠单位参加投标,一旦发现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将挂靠情况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2.1.8投标登记单位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如被查实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或招标人及其组织的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后,将取消该投标登记单位在其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将对该投标登记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并通报。

2.1.9特别声明: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1.10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投标企业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报发证部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认定为无效。

2.2评审工作机构

2.2.1招标人应按相关规定组成资格预审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公布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委员会的组成、专家的条件和抽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评标委员会和评标专家的规定执行,招标人不得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资格预审委员会。

2.2.2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并编制审查报告。

2.2.3由招标人组成的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资格审查报告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名单。

2.3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的程序和细则

2.3.1检查并记录各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的密封情况。发现密封被破坏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密封情况均良好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2.3.2检查《投标申请人登记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的签署和涂改情况,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投投标申请人登记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的签署和涂改情况符合规定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2.3.3检查投标申请人登记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的“审核情况”,认定申请人是否按照投标申请人登记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

2.3.4资格审查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审查各项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认定其是否证明了申请人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相应投标人合格条件。

2.3.5汇总审查情况,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

2.3.6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2.4确定正式投标人

2.4.1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5正式投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因故暂停招标程序,恢复招标程序时,若法律、法规、规章对投标人资格提出新的强制性规定,招标人应当按照新的规定要求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相关资格证明资料并核查,以符合现行规定。补充、更换资料的时间应不少于15天,资审结果如有变化,应在开标前5天上网公示。补充、更换资料的期间可以进行投标程序。

原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资料后,经招标人审查,满足现行规定的,可以参加投标。重新审查后,合格投标人少于3人,应重新招标。已书面退出该项目投标的,无权再参加此次投标。

如尚未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招标人应当发布补充公告,按新的规定修改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增加登记时间,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登记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资料)

工程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登记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登记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投标登记申请表(不用装订,联合体投标的,需在同一张登记申请表上填写联合体各方的企业名称和企业ic卡号,联合体各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2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投标时,施工方提供)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3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的不需提供 (联合体投标时,施工方提供)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4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5

企业诚信档案(联合体各方)(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下载打印有关网页)

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施工部分

6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施工单位

原件核查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上传件

7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施工单位

原件核查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上传件

8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施工单位)

原件核查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上传件

9

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资格证书

原件核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10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原件核查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上传件,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11

拟委派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原件核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12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原件核查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上传件,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13

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原件核查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14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施工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原件核查

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15

企业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项目名称

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原件核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施工合同复印件

原件核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原件核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勘察、设计部分

16

企业营业执照(勘察、设计单位)

原件核查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上传件

17

企业资质证书(勘察、设计单位)

原件核查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上传件

18

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证书

原件核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20

企业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时,设计方提供)

项目名称

类似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原件核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21

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注: 1、《投标登记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登记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核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登记时提交原件供核查,未按规定提交原件核查的该项资料视为未提交,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再次提供原件复查。

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登记资料内作为登记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5、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6、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7、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必须内容清晰可辨,因上传件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企业入库信息资料仍按分类记录,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相应类别正确归类,由于投标人未正确归类而导致的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企业类似业绩如多于一项,该栏可自行扩展。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登记一年,对责任项目施工负责人暂停投标登记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登记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我单位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招标人依法公开已经完成的成果文件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十、与本公司(含联合体各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

十一、经我单位自查,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目前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的项目为:(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相关项目的名称;如无,则填写。)

我单位承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中标后按合同要求长驻项目现场,并承诺按规定不出现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施工负责人签字:

施工技术负责人签字:

企业公章

(注:联合体投标的,本声明由联合体各方分别出具,仅填写各自企业全称及法人签字,其中勘察、设计单位请自行删除第四、六、七、八、十一条、施工负责人及施工技术负责人签字)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人 姓名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中国铁建海语熙岸项目住宅四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至: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注:1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本授权书可由投标牵头人及施工总负责方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按上述规定签署。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也可以采用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格式,本格式仅供参考。


附件五: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 年龄:________ 职务:________

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可由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及施工总负责方单方提供。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也可以采用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格式,本格式仅供参考。


附件六: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项目名称:中国铁建海语熙岸项目住宅四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致:广州南沙中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1、投标牵头人:(盖章)(适用于联合体中仅1家施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或:

1、投标牵头人及施工总负责方:(盖章)(适用于联合体中含2家施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施工协办方:(盖章)(适用于联合体中含2家施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2、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3、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注:非联合体投标无需提供本协议书,如有其他联合体成员可按联合体成员格式扩展。


附件七:资格审查文件封面

正本或副本

中国铁建海语熙岸项目住宅四期工程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资格审查文件

招标人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二〇二〇年
附件八:资格审查文件密封包封面

中国铁建海语熙岸项目住宅四期工程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资格审查文件

投标人的全称:(盖章)

投标人的地址: (联合体投标的,填写施工方地址)


附件九:

资格审查表

序号

审查项目

须审查的资料

审查

结果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投标申请人声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2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营业执照

3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企业资质符合招标公告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5

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十一条内容进行评审)。

6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符合公告要求。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7

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在企业库内信息(含附件),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b信息的打印页

8

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均不为同一人。

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均不为同一人。

9

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拟担任本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投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拟担任本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10

联合体投标的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组成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11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投标申请人声明

12

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信息档案)

13

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符合公告要求

20171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金额大于或等于1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类施工总承包项目,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14

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符合公告要求

20171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设计面积45000平方米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1)设计面积以设计合同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显示的为准,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需提供相关证明上述数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联合体投标的设计业绩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15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协议书。

备注: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通过或不通过)。汇总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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