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圩港区液体散货泊位区配套消防站一期工程施工项目的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发布时间:2020-09-27

关于徐圩港区液体散货泊位区配套消防站一期工程施工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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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圩港区液体散货泊位区配套消防站一期工程施工项目

xfz-sg1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徐圩港区液体散货泊位区配套消防站一期工程施工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连云港徐圩港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徐圩港区液体散货泊位区配套消防站一期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工程含陆上消防站和水上消防站各一处。陆上消防站选址于徐圩港区吹填四区西北角,利用规划的六港池起步配套设施区用地进行建设,消防站等级为二级消防站,建设内容包括水工构筑物一处(水上平台及引桥)、综合管理楼一座、训练塔一座以及相关给排水、消防、供电、通信、控制等公用配套设施。其中水上平台3440㎡,引桥 100m,总建筑面积 2322.8 ㎡。水上消防站选址于二港池,利用二港池二期应急救援船临时泊位作为消防船靠泊岸线,利用二港池后方设施为水上消防站提供陆上基地配套服务。本项目工程建安费约8400元人民币。

2)招标范围

本次徐圩港区液体散货泊位区配套消防站一期工程施工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即xfz-sg1标段,对应招标范围及内容如下:

xfz-sg1标段:上述徐圩港区液体散货泊位区配套消防站一期工程施工以及实施上述工程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保修期的缺陷修复。具体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工期要求

总工期10个月;自发包人通知该项开工之日起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省、部级或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企业资质: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的方法计算,申请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企业近五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下同)内,至少完成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沿海(包含长江入海口、不包含沿江及内河)码头水工工程的施工

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项目经理资格:为一级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近五年内(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下同)担任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沿海(包含长江入海口、不包含沿江及内河)码头水工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6)其他要求:a、拟投入本标段的总工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b、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数量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至少投入2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规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为本标段的代建人;、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涉及正在诉讼并有恶劣影响的重大案件;?被省级或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水运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4、预约

(1)投标人打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页(www.jscd.gov.cn),在首页底部点击“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经ca登录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

(3)“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4)网上预约时,在预约息中请留下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以便联系。

(5)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导致无法判定(如工程造价、建设里程、技术标准、担任职务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6)投标人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请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于2020年9271010(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到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标段,图纸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未在规定内领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接受其该标段的投标文件。

6.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人民币捌拾万元/标段的投标担保。

7.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召开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8.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0年1020830分,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2090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到投标会现场(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的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地点,投标截止同一时间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10.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单信封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连云港徐圩港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产业服务中心方洋集团大楼

联系人

杨工

电话

0518-82256126

招标代理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

邮编

210019

联系人

薛晓春、伏龑

电话

025-87715121、87715120

传真

025-87715110

e-mail

js8653117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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