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八甲镇中心小学二期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阳春市八甲镇中心小学二期工程项目已由阳春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春发改社会〔
2.1 建设地点:阳春市八甲镇中心小学校内
2.2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880㎡,总建筑面积
2.3工期:总工期360个日历天。其中,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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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招标范围:(1)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现场跟踪服务等工作;(
2.5 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最新现行部颁及国家有关的强制性规范、标准,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3.4.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
3.4.2工程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5人员要求
3.5.1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广东省外的投标人应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从投标截止时间起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5.2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5.3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5.4上述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如为联合体,则项目经理、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投标时须提供与其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经社保管理机构确认的近三个月(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一家为设计单位,一家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应以具有本条
3.6.2投标人拟委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
3.6.3联合体设计方承担设计及相关工作,施工方承担施工及相关工作。
3.6.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方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并同时与招标人签订相应合同。
3.7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禁止参加省内工程建设或投标活动并处于有效期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的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
3.10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不得是总承包项目的建设方案编制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以及前期勘察设计咨询单位。
3.1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3.1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只须提供“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平台”的本企业信息表打印件
3.13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
4.1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于
4.2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布时间为2020年
4.3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形式的,投标人应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 12月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如有补充或修改,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为准。
招标人:阳春市八甲镇中心小学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阳春市八甲镇西门街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23号1102、
邮编:529634邮编:510000
联系人:黄俏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0662-7381832电话:18011746311
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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