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新疆和田县-墨玉县-洛浦县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项目

地区:新疆 乌鲁木齐市
类型
勘察
发布时间
2023-10-14
项目业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
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新疆和田县-墨玉县-洛浦县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3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ZB-HTFXDCZB2023

项目名称:新疆和田县-墨玉县-洛浦县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05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和田县-墨玉县-洛浦县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0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综合应用高分辨率光学影像、无人机遥感、合成孔径雷达干涉测量(InSAR)、激光雷达测量(LiDAR)等新技术方法,结合工程地质钻探、山地工程、工程地质测绘、地球物理勘探等勘查手段,开展地质灾害与孕灾地质条件、承灾体调查,判识地质灾害隐患,总结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分析地质灾害成灾模式,进行地质灾害易发性、危险性和风险评价,编制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相关图件,建立地质灾害风险调查空间数据库。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3年11月-2024年2月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提供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4日2023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3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客户端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3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使用实体CA或移动数字证书),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当投标单位无法及时办理CA锁时,投标单位可直接办理标证通(移动数字CA证书),无需到场或邮寄。办理地址:http://36.107.230.199:8081/fwzn/003002/003002004/20211218/04e1f19f-a506-45d1-9ea4-6648c475bb61.html。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请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 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5.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自然资源局

地 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139号

联系方式:0903-25112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新市区阜新街1号2号楼3楼

联系方式:15160883519 130700779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 丽 木合塔尔

电 话:15160883519 13070077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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