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昱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7月2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发送投标文件(已加密的压缩包)到达指定的邮箱(1033195452@qq.com)。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04-jsyf-g2023-0008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项目;预算金额:88.03万元;最高限价:88.03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采购需求:要求日常工作人员14人【项目负责人1名、厨师3人(其中1名厨师服务交警大队食堂)、面点师1人、领班服务人员1人、服务员8人(其中1名服务交警大队食堂)】;公安局食堂每天早餐、午餐、晚餐合计约有400人左右就餐(不含交警大队就餐人员),具体详见采购需求;服务期限:一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大丰区人民北路与通港大道交汇处(丰尚国际17层)。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以便及时联系,无法联系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大丰区人民北路与通港大道交汇处(丰尚国际17层)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通过其他渠道获取的与本项目采购相关的资料,采购人一律不予承认且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不见面开标)1、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纸质文件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参加会议的方法:电脑或智能手机可以搜索下载并安装“腾讯会议”,注册完成后点击“加入会议”,输入会议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