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教育发展中心暨南化四小心理室及主题文化墙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地区:江苏
项目业主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招标代理
南京永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邀请项目概况江北新区教育发展中心暨南化四小心理室及主题文化墙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江宁区竹山路88号竹山大厦三楼南京永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6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jyp-2023100cc项目名称:江北新区教育发展中心暨南化四小心理室及主题文化墙采购项目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00万元;最高限价:198.6055万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采购需求:江北新区教育发展中心暨南化四小心理室及主题文化墙采购项目合同履行期限:45个日历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上述相应条件的书面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提供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4)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型(含微型)企业,投标人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中小型企业(含微型)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否则不予发放;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6月19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方式:(1)凡有意向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中小型企业(含微型)声明函,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至南京市江宁区竹山路88号竹山大厦三楼南京永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招标文件。(2)电子获取,投标人需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中小型企业(含微型)声明函,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扫描成pdf版本,发送邮箱至787324084@qq.com并与采购代理联系(联系电话:18551758036),审核通过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上报名资料寄送至:南京永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提供: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浦口区临滁路与望江路交叉口北100米南京市芳草园小学(七里河学校)中学楼三楼五、开启时间:2023年6月27日9点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