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长江入河排口溯源及河道断面水质检测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玄武区红山路常发广场2号商务楼520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7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qx-njqzd202303-fw项目名称:长江入河排口溯源及河道断面水质检测服务项目预算金额:60万元最高限价:60万元,超过此价格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报价处理。采购需求:本项目为长江入河排口溯源及河道断面水质检测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注:根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文件附件或宁财购通[2021]5号文件),不再需要提供第(1)至(5)项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1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2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政府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4.第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04月17日至2023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红山路常发广场2号商务楼520室方式:1、现场领购(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请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所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2、在线购标(文件获取须提供以下材料:公告附件表打印填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通过邮件方式(电子邮箱:2068841442@qq.com)将电子扫描件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3、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四、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04月27日下午14点00分(北京时间)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7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磋商时间:2023年04月27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红山路常发广场2号商务楼520室(届时请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身份证出席磋商会议)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供应商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踏勘现场,采购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供应商自理。有关本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及“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若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但必须在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友情提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栖霞办事处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红枫街21号联系人:齐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南京勤泽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红山路常发广场2号商务楼520室联系方式:1340193425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保兰电话:13401934259